杨胜华被判多少年 杨秀珠司机杨胜华一审被从轻判刑16年
昨天下午2点30分,50岁的杨胜华,被法警带进法庭,一直面无表情。20分钟后,法庭宣判完毕,被带离时,头发花白的他。扭头看了一眼旁听席,张了一下嘴,想说什么,却没出声。 旁听席一角,坐着他的家人。“我选择回国投案,就是为了了结这一切,愿意接受法院审判。
”上次庭审的时候,杨胜华曾这样说。 最终,他犯下的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换来的是有期徒刑16年的刑罚。 滞留国外8年后突然回国自首 如果杨胜华身上,仅留有“国企巨贪”的标签,应该不太会招来这么多关注。
而他身上另外两个标签,似乎注定了这起案件,必然会吸引众人:一是他曾给外逃女贪官杨秀珠开过好些年的车,算是心腹之一,且滞留国外8年后,突然选择了回国自首;二是他的前妻名叫胡洁,如今,此人已是艺人周立波的妻子。
杨胜华给杨秀珠当司机,主要是在她担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期间。 后来,只有高中文化的杨胜华,摇身一变,就成了国有控股的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现代城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以及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下称现代市政公司)执行董事等。
杨秀珠贪污案曝光后,杨胜华一直滞留国外,直到去年6月28日,他突然选择了回国投案自首。 今年6月28日,温州中院对杨胜华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之前对于案情的诸多猜测,也愈加明晰起来。
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6年 杨胜华贪污2700多万元,主要手法是“化公为私”,最终让自己变成了公司的大股东。 法院审理查明,杨胜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未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置换股权和抽逃出资等方法,贪污上述两家公司资产共计2700多万元。
而挪用资金这块,则主要是为了给前妻的公司增资等。
法院称,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间,杨胜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由个人决定,挪用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3666万,归本人使用或出借。 具体情况是:2000年11月17日,杨胜华将现代城建公司的2666万元资金,借给温州市洁旺餐具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胡洁等人,用于对这家公司的增资。
这笔钱于同年11月20日收回,并收取了1.6万多元利息。 2003年4月8日,杨胜华又将现代城建公司的1000万元资金,经胡洁创办的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账户流转,用于他本人在现代市政公司的增资,4月28日收回。
法院认为,杨胜华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应予数罪并罚。 不过,鉴于杨胜华案发后,滞留境外期间自动归国投案,并如实供认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贪污所得尚未转移,有较好认罪和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处杨胜华有期徒刑16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