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续!山东景建老员工 董事长赵新生动用什么“力量”让法院必须强判于我!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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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我叫韩阳德(山东景建董事长赵新生的堂妹夫),山东景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景建状告韩阳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于2011年10月21日被安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11月27日被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刑诉[2012]2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阳德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于2012年6月21日向安丘法院提起公诉.安丘法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8月4日.10月19日建议延期审理,后分别于9月4日.1

 我叫韩阳德(山东景建董事长赵新生的堂妹夫),山东景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景建状告韩阳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于2011年10月21日被安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11月27日被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刑诉[2012]2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阳德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于2012年6月21日向安丘法院提起公诉。安丘法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8月4日、10月19日建议延期审理,后分别于9月4日、11月16日提请回复审理。

     2012年12月31日,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以[2012]安刑初字第29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韩阳德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但本来安丘法院是要判韩阳德无罪的!有安丘法院的审理报告为证!

      2012年12月24日的安丘法院审理报告清清楚楚的载明:“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不能立。

”                                                      见证据: 安丘法院审理报告!

    安丘检察院指控的是:2009年11月,我利用担任山东景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职务便利,按照公司总经理赵家良(山东景建董事长赵新生的堂弟)的安排涉嫌挪用资金。还指控我及赵家良,(赵家良作为主犯却另案处理的,我的案子判了有罪才好判赵家良,如果我判无罪,那么赵家良就无法判有罪)三笔职务侵占共计416万元。(详见,搜山东景建老员工们及续!续!山东景建老员工)

按说,此时安丘法院应当依法独立审判,根据自己和研究的结果作出我无罪的判决。但,安丘法院受到潍坊中院(个别人)的干扰,就此案向潍坊中院呈报了审理报告。之后仅仅前后7天时间,事情就完全黑白颠倒,改为作出了判我犯挪用资金罪的判决!

详见:韩阳德判决书,被强判!冤冤!

    判决后,由于得知了潍坊中院的干预,也出于对法律理解的问题,我才没上诉。但我认为,第一,此案判决严重违反了独立审判的法律规定,程序违法;第二,判我有罪与客观事实和证据相悖,无法自圆其说;第三,不排除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某些人的贪腐渎职、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

    本案的情况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5条的规定,因此,我依法向安丘法院申诉,要求撤销原判,进行再审,改判我无罪。但自从我去年八月向安丘法院递交申诉书材料,至今已经十个多月,仍然杳无音讯!上星期我又去补交了一份材料,还是没有音讯!这再次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我的案子有山东景建董事长赵新生掌控,在安丘法院和潍坊法院是不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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