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周化辰 [吉林] 吉林市委书记周化辰谈如何抓好文明创建
吉林省吉林市市委书记周化辰在吉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4月26日) 同志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就是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示精神,落实刚刚开过的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勇站排头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下面,围绕抓好创城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创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多年来一贯坚持、长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也是全市人民普遍关注、热心参与的一件大事。
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实现经济总量再翻一番目标,加快率先发展和全面振兴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一定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自觉主动地投身到创城工作中来。
首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当今地区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城市之间的竞争,特别是城市功能、品位和对经济要素承载能力的竞争,最根本的是一种环境、文化和人才的软实力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环境就是生产力、形象就是竞争力。我市作为欠发达城市,要保持较快的增速,实现后发赶超的目标,面临着依靠优惠政策为主的招商引资优势正在弱化的不利形势,尤其需要大力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通过软实力的增强,招来客商、引进资金,留住项目。
事实证明,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种可以转化的生产力要素,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巨大“无形资产”,对内可以提高市民对城市的满意度、激发群众建设城市的热情,对外可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做好创城工作,政府可以树形象,百姓可以得实惠,企业可以增商机,经济可以添活力,发展可以增动力。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直接关系到我市能否在激烈竞争中抢得先机,实现率先发展和全面振兴的目标,这是事关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问题,必须抓紧抓好。
其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由温饱到小康,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要求有文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和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绝大部分指标都关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居住环境等民生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是我们奋斗的最终指向。
民生连着民心,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惠民工程。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城市的生活品质有了大幅度提升,但与发达地区和城市比,与文明城市的指标对照,还有不小的差距。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好地体现共建共享的理念,就是要把群众的需求和我们的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建设完善配套的设施,营造安全文明的秩序,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和铸就清正廉明的社会风气,让老百姓过得舒心、幸福,更加富有尊严。
去年,温家宝总理视察我市时,评价我市是人民生活幸福指数较高的城市;李源潮同志视察我市时,对我市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范例奖城市的殷切希望。
从这种肯定和厚望中,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为民创建的努力方向,增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信心和动力。 第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
人的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是文明城市的根本。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是推动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繁荣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优化人的发展条件和环境的过程,也是一个推动先进思想观念、健康生活方式和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广泛传播的过程。
创建文明城市有助于引导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
创建文明城市就是要把人的素质提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扎扎实实的主题教育实践和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人们在思想观念和道德素质上有较大的变化和提升,让创城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
特别是要通过创城来塑造和展现吉林市人的新风采、新形象,真正把我市打造成文明之城、礼仪之城。 二、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攻方向 文明城市作为一个大文明的概念,涵盖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内涵十分丰富。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中,要从我市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眼于促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以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政务环境为重点,着力解决软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发展是第一要务,创城必须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下足工夫、用足力气。对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感受,主要是来自于窗口行业单位的服务水平和党政机关的执法和管理水平,这也往往是软环境建设的重点所在。
这方面,我们下了很大力气去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没有达到最佳状态。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通过创城创出最优的服务,创出最佳的环境来。
将在全市窗口行业开展的文明形象指数测评和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指标全面、科学,利于群众广泛参与,操作性很强,一定要精心组织好,使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和打造发展环境的有力措施。
要继续深入抓好行风测评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建设,切实在依法行政、规范市场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诚信体系,服务社会和市民等方面,抓出更大成效来,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行政效能的满意度和外来投资者的信任度。
二是以改善市容市貌为重点,着力解决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面貌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一个城市规划、管理水平高低是城市管理者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我市的市容环境近年来有了质的变化和提高,但不同程度存在的“脏、乱、差”的问题,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必须下力气解决好。
除了要加强规划和建设以外,当务之急是突出抓好市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和市容环境的集中整治,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和市容环境整洁优美。要组织开展好“城市管理达标年”活动,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把集中整治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向整治要明显成效,向管理要常态效果。
要加强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广场公园、交通干道、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治。下力气治理好背街小巷、弃管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卫生死角,清理违章占道经营,杜绝乱堆放、乱搭建、乱贴画、乱设广告牌匾等现象。
要注重居民小区建设,完善物业管理,加大物业管理投入,提高小区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动员小区居民积极参加小区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三是以强化城市管理为重点,着力解决公共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运转是城市功能完备的体现,也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平安吉林”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控制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坚决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要加大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一方面要加大教育宣传引导的力度,使居民通晓交通法规,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使之成为文明的示范员、宣传员和劝导员,着力解决好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驶,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问题。
要加大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诚信市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以有序的日常管理取代临时的突击管理,以刚性的制度管理取代弹性的人治管理,以有序的动态管理取代被动的静态管理,推动城市公共秩序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是以提高市民素质为重点,着力解决公民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无礼则不立,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创建文明城市最根本的着眼点是培育现代的文明公民。
要从文明城市创建实际出发,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注重从基本的文明礼仪抓起,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广泛开展礼仪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要制定基本的行为规范和文明公约,注意文明出行、文明娱乐、文明用语、文明交往等言行举止良好的文明习惯养成。
各级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用强制的政府行为规范公务员的行政文明礼仪,并作为一项工作纪律要求,而不是一般的倡导。
要教育引导市民重礼尚德、以德立身,从个人形象即城市形象、城市形象即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认识高度,自觉提高文明素养,以良好的个人形象来展示城市的形象。
要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标本兼治。要充分认识硬约束也是教育的有效手段,对不文明行为不能仅限于动员劝导提示,还必须辅以严格的管理和处罚。要注重市民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通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典型培树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友善、勤俭、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大力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保障措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
从现在起到明年国家组织检查评比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任务很繁重,时间很紧迫,只有采取更加有力、扎实的措施,才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全局战略高度出发,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正确处理好创城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市里已经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把握创城进度、抓好督导检查,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的责任。
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和《责任分工》的部署和要求,尽快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要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对各自所承担的创城任务,不允许讲条件,更不允许推诿搪塞,应付了事。要增强责任感,对基本能够达标的要确保不丢分,对经过努力能够达标的要拿全分,对完成难度较大的要千方百计少丢分。
市创城办要切实负起责任,通过召开工作调度会、组织开展城区和行业文明指数测评等多种形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与普遍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调度检查和指导工作。
要把创城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指标中,把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及时推广其先进经验,对组织不力、工作被动、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因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创城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关键环节、重点工作、重要阶段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创城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打牢创城的群众基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实践活动,其广度和深度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
这次动员大会以后,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充分的思想发动。要利用多种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城主题宣传,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全面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和管理,通过大型公益广告的合理布局和设置,展示和推介城市的良好形象。新闻媒体要发挥优势,创新宣传形式,打好创城宣传主动仗,要通过开设专栏、专版、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全市人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信心。
各街道、社区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也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激发群众投身创建的智慧和热情。
三要完善制度,形成创城工作长效机制。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重在创建的过程,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将创城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建立专项基金,完善和落实公共财政支持政策,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形成公共财政、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多元投入机制,切实为创城工作提供可靠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领导包保责任制度、竞争激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测评督导制度、工作协调制度等,切实做到工作有章可查、有规可循,确保创城工作政令畅通,有序推进。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全市人民切身利益,意义重大而深远。现在,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率先发展和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