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被处死前10小时 忏悔:我这辈子就是野心太大
核心内容刘汉被处死前10小时,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依照法律规定,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最对不起的是亲人——刘汉最后的忏悔
母亲、爱人、儿女……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刘汉,向记者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这些亲人。8日下午7时起,咸宁市看守所,经有关方面批准,记者与刘汉进行了长达3小时40分钟的谈话。从贩运木材的小商人,到期货市场的精明炒家,到声名显赫的亿万富豪,年近五旬之时,刘汉从人生的顶端跌入法网。
回顾命运起伏,刘汉总结说:“我这辈子就是想得到的太多,换句话说就是野心太大!”“我犯了很多错,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危害性,对企业对社会,我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我有罪!”
谈话中,刘汉更愿意回忆亲人们的点点滴滴:早年摆小摊、含辛茹苦抚养儿女的母亲;懂事、听话的儿女们……
然而,正是这个看重亲情的刘汉,却与其同伙犯下一起起命案,毁坏了众多受害者的家庭、亲情,也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如果重头来过,你会选择怎样的生活?”对这样的问题,刘汉似乎经过了深思:“只要能跟亲人们生活在一起,能时时照顾他们,哪怕摆个小摊子,做点小生意,我也愿意。
”谈话中,刘汉对企业家们、昔日生意伙伴们多次表达同样的忠告:“一定要善待亲人和朋友,要遵纪守法。”“希望我的案子,能让世人警醒!”这是刘汉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此时,他的面容更加憔悴、情绪低落到极点。这个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将在10小时后伏法。
记者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昨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
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伙同他人以合法成立的四川汉龙集团等公司、企业为依托,组织、领导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其非法权威,维护其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敲诈勒索等数十起犯罪活动以及随意殴打他人、聚众赌博、串通拍卖等11起违法行为,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等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
2014年2月20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同年2月21日立案受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同年5月23日公开开庭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对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
宣判后,刘汉、刘维等被告人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同年8月7日公开开庭宣判,维持对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等5名被告人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复核。死刑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被告人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唐先兵还实施故意伤害犯罪。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死刑。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依照法律规定,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