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彤调任唐山市委副书记 兼任曹妃甸区委书记
晚报讯 昨天,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曹妃甸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变动的决定。决定任命王立彤同志为中共唐山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立彤,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安徽巢湖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入党。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安徽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1990年7月至1992年9月任安徽师范大学化学系教师。
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起至2015年3月在温州工作。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温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科员、宣教室副主任科员。
2000年3月至2001年6月任温州市纪委宣教室主任。2001年6月至2003年1月任洞头县常委、纪委书记。2003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永嘉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永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年2月至2009年8月任永嘉县委副书记、县长。2009年8月至2010年1月任鹿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鹿城区委书记。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任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任温州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