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华老婆m 吴忠华:出租车与专车的“公婆理”该怎么判
6月15日中午,在宁波江北中马派出所附近,运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滴滴专车。专车司机质疑运管钓鱼执法,网上发信息求援。没过一会,众多滴滴专车司机赶到现场聚集。另一边,出租车司机得知运管查处滴滴专车受阻后,也纷纷自发赶到事发地点,甚至拿出做好的纸片,声援运管查处滴滴专车,为其点赞。为此,新马路交通一度瘫痪。(6月17日《现代金报》)
自专车上市以来,传统出租车与专车的冲突就没有停过。而到火热的六月,这一争斗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短短半月,从广州、杭州、汉阳到宁波已发生四起大规模的专车司机与交管人员暴力冲突事件,且事态一次比一次严峻。交管人员——专车与出租车司机的裁判官,本应有着无可质疑的公信力,却在数次冲突事件中,弄得灰头土脸。
交管人员要想扭转形象,从“土拨鼠”恢复“黑猫警长”的飒爽英姿,判好出租车与专车的“公婆理”,重新赢得各方的信服,笔者认为关键得要依法判、科学判。
首先,细化出租车运行法规,依法判。专车司机为何会对交管的执法采取抵制甚至聚众对抗态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交管执法“底气”不足。法理学上有一观点“法无禁止即可为”,根据今年1月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鼓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强调指出,各类“专车”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令禁止专车从事运营,甚至还采取鼓励态度。
而交管人员执法,以专车“涉嫌非法营运”为由,其中“非法”含混不清,究竟是违背了哪条法律,我们不得而知。对此,则需要交通部门对以往的交通法规进行细化,明确表态,专车是否可行?专车运行要遵守哪些事项?法规制定之后,要及时公布,交管执法人员首先要学好法规,同时也让专车、出租车,广大群众都予以了解,将法律的施行曝在阳光底下,不带任何偏私,不管什么车违法必查,这样才能将专车和私家车的“公婆理”断个明白。
其次,提高交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科学判。“宁波事件”中,专车司机向交管人员聚众示威,是怀疑其“钓鱼执法”。所谓“钓鱼执法”是指“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对此种执法手段,社会上多持反对意见。且不说其在法理上、程序上的非正义性,单从社会公德方面考量,它将漠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加剧信任危机,互助友爱的美德将在“钓鱼”中失去生存的土壤。“钓鱼”现象历来多出现在交管部门的执法中,这其中有交管执法的困难,难以取证,不得已而为之的尴尬,但也不排除交管部门通过“执法经济”来增加私利的存在。
针对6月以来,由专车诱发的对“钓鱼执法”不满的骚乱,交管部门是否该以此为契机,考虑调整执法策略,提高交管人员的执法水平,为依法治国的进程承担一份应有的责任?
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再难,作为出租车行业的父母官,交管部门该断还是得断,且要不偏不私,断的好。否则危机持续下去,“公婆理”之争怕要上升到危害社会稳定,引发大规模骚乱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