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张金涛 安阳市反贪局张金涛同志事迹材料
张金涛,男,39岁,中共党员,汉族,研究生学历,2004年到安阳市检察院工作,先后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现任安阳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副处长、检察员。
从检工作以来,他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真挚热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主办和参与办理了贪污贿赂案件100余(人)件,其中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6件26人,其中安阳地区医院党委书记刘好贤(正处级)受贿案在2007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案件,2012年办理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受贿2900余万元案件是河南检察系统近年来独立查办的案值最大的党政机关正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本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集体三等功二次,多次被评为优秀检察干警,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团省委命名为“河南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也是我省检察系统唯一入选的青年检察官。
一、勤学习、勤钻研、勤思考是他一贯坚持的工作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块“法宝”。他常说学习是工作的加油站,一天不学习,就好像机器没有了油。
大学毕业后,张金涛同志被分配到曲沟乡政府工作,在这期间,他没有安于现状,坚持刻苦学习,每天起早贪黑,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毕业后,他被安阳市委、市政府作为引进人才安排到安阳市检察院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他对于学习丝毫没有懈怠,利用一切业余时间,自觉学习反贪侦查各项业务知识,在完善自己业务知识的同时,闲暇之余,他利用网络,报纸等,不断学习心理学、会计、计算机技术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范围。
为了能把每一件案件办好、办扎实,他时刻抱着自己是“新手要再学习的心态”,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从不以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以案件疑难而为难。
“唯艰忍者始能遂其知”,所学丰富的知识在办案中有了用武之地,业务能力在学习实践中得到了不断提高,逐渐成了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该同志先后多次被抽调到省纪委、省检察院参与大要案的办理,其工作能力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2012年初 ,省院把河南省烟草专卖局计划处处长李中凯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指定安阳市院办理,张金涛同志被选为主办人,当时李中凯心存侥幸,负隅顽抗,在他的努力下,李中凯交代曾收受某建筑商40万元,后来又退还给该建筑商。
当时其他办案人员都认为既然退还了,这40万就不算受贿数额,对这个细节都没有在意。但是张金涛同志到河南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组落实这件事时,偶然得知李中凯是在纪检部门收到举报信后找他谈话之后才退的。
该同志作为案件承办人,马上向同事们说,根据法律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李中凯没有主动上交赃款,而是有人举报纪检部门找其谈话后,向行贿人退款,这同样构成受贿罪。后来这40万被纳入受贿数额里边,成为李中凯案件的突破口,为河南烟草系统窝案串案的办理打开了缺口。
在办案过程中,他善于思考和钻研,针对每一起案件,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他都会认真的分析,对症下药,对侦查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仔细研究,在制定侦查计划上,每一阶段,应做什么,怎么做,最有利于案件突破,考虑的都比较周全;制定预审提纲,先问什么,后问什么,何时出示证据等,都会做精心安排;制定讯问笔录,严格按照“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对笔录内容严格把关,具体到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允许出现错误。
张金涛同志学习上的不懈追求,实践中的领悟升华,他的法律能力和业务素养在他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制定的每一份侦查计划、制作的每一份笔录中都得到了生动诠释。
二、“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是他长期坚持的工作态度
张金涛同志长期战斗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对待工作,他有火一般的热情,无怨无悔地把青春奉献给了检察事业。由于办案的需要,近几年来,他每年有大半年的时间在外奔波,每年的加班时间都在1000小时以上,每当工作和家事产生碰撞时,他总是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为了办案,家里的小孩顾不上管,老人顾不上照顾。
一个案件办下来,往往人要瘦一圈,但他却没有一丝怨言。他近乎痴注的敬业精神和顽强的工作作风,往往连办案对象都为之感动,更是赢得领导和同事的交口称赞。
在办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九成受贿案时,他连续10个多月在外奔波取证,期间,他的母亲因心脏病两次住院做支架手术,他都没有时间到病床上看望一眼;在办理三门峡交通局局长单向东受贿案时,他往返安阳、三门峡数十次,行程数千公里,牺牲了和家人团聚的节假日抓紧办案,保证了案件的顺利侦结;在办理省烟草专卖局局长郑建民案件时,从二月份至十月份期间,他一直身处办案第一线,不分节假日、不论昼夜,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展开拉锯战,经过几个月的克难攻坚,在郑建民其他涉案人员在逃,外围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一举突破了郑建民涉嫌受贿29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三、“多办案,办大案,办铁案”是他始终追求的工作目标
针对目前案件线索少的情形,他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自己的职业敏感意识。改变以往等案上门的做法,坚持主动出击,从社会生活中人民群众经常议论、反映的焦点问题,重点领域中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曝光的重大事件等,从中广辟案件线索。
同时,注重在侦查中强化深挖意识,察微析疑,做到小中见大,查小案带大案,做到了“查一案,挖一窝,带一串”效应,解决了案件来源问题,扭转了无案可查的被动局面,先后主办和参与办理了贪污贿赂案件100余(人)件。
为成功办理郑州市房管局常务副局长惠军受贿案,他改变以往强攻硬取突破口供、由“供到证”的老办法,转变为通过采取缜密的外调取证、由“证到供”的新模式,一举侦破了惠军受贿案,最终惠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办理安阳市国税局田村分局局长王献文受贿案时,张金涛凭着长期炼就的侦查能力,运用侦查谋略和侦查一体化的优势将该案从一个小案逐步扩大战果,办成涉及税务系统七名科级干部,涉案金额三百万元的窝案串案;2012年初,在办理河南省烟草专卖局计划处处长李中凯受贿案件时,他凭着敏锐的侦查意识和过硬的侦查本领,研究把握规律,系统抓,抓系统,深挖出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郑建民受贿犯罪线索,郑建民案件又深挖出一大批犯罪线索,全省烟草系统共立窝案串案49案51人,涉案总额达到1.
48亿,其中,厅处级干部 15人,100万元以上案件23件,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其中郑建民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办案无小事、质量是生命”,张金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无错案,无撤案,保证了案件质量。通过办案,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一尘不染”是他一贯坚守的工作原则
从事检察工作十几年来,张金涛同志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宁愿独守清贫,也不逾越法律的“红线”。“案子一上手,说情到门口”,这是现实存在的客观事实,但张金涛同志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无数次地经受住了“人情关、金钱关”的考验。
在查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曾通过各种关系多次找他,送钱送物,请求高抬贵手放其过关,均被他严辞拒绝,并对说情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不仅面对“糖衣炮弹”,张金涛做到了“拒腐蚀,永不沾”,在多次面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威胁、恐吓时,他也总是淡定地说:“我代表人民执法,身上凝聚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代表着不可战胜的正义,你们是没有力量与之抗衡的,接受正义的审判是唯一出路,不要有任何幻想!
”。不为名所谋,不为利所惑,不为物所累,不为权所屈,张金涛正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维护着一名检察官的尊严和本色。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张金涛同志虽然在反贪工作中作出一些成绩,但他从未骄傲自满、停滞不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时常警醒自己,要以自己为鉴、以过去为鉴,自觉查找自身在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站在更高的层次上重新审视自我,努力追求自我完善,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继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为反贪工作再上新台阶奉献自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