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生开病假条 有效吗?
武汉晨报消息 (记者汪文汉 实习生夏琴)找实习医生开的病假条,单位不承认,并以“病假条涉嫌弄虚作假”为由,将请假的员工开除。目前,备感委屈的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无果后,告上法院。昨日,江汉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将受理这桩蹊跷的病假条案。
今年32岁的徐燕,家住江汉区新华下路,在海南海生堂药业公司杭州分公司驻汉办事处工作。
今年5月,感觉身体不适的徐燕在市第十一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产后高血压(去年6月生过宝宝),开具《病情证明书》,并盖有“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休假专用章”。
徐燕凭此证明休假一个月。一个月后,当她返回公司上班时,却被告知《病情证明书》并非十一医院开具,她涉嫌弄虚作假,不久就被解除劳动合同。
徐燕对公司处理不服,8月20日向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1月10日,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出具证明书的医院医务负责部门已认定该诊断书不是该院医生所出具”为由,驳回徐燕的仲裁请求。
海生堂杭州分公司汉办人力资源部经理李裴介绍,医院给他们公司开了证明“此诊断证明书非本院医生出具”,下面盖的是“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务科”的公章。
市十一医院医务科主任王绍基告诉记者,当时海生堂公司拿着《病情证明书》来鉴别真假时,因医生署名太潦草,分辨不出是谁开具的,后来经过字迹核对,发现不是他们医院的医生,这才出具“此诊断证明书非本院医生出具”的证明。
不过,体检中心内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当时开具证明的医生是体检中心内科的一名实习医生,实习一周就离开了。
那么,实习医生有权开具病假证明条么?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武称,实习医生有权开具病假证明条,因为他代表的是医院,他的行为是工作行为,同样具有效力,所以,海生堂杭州分公司汉办不能凭此证明,就认为该证明条是假的。
王文武同时还认为,徐燕去年6月14日生小孩,公司解聘她时离一年尚差几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哺乳期(婴儿不满一周岁),公司不得在此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