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胡学凡 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受贿在安庆被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4月27日,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学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胡学凡,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学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自己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3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学凡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2014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