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前王妃香港女孩文雅丽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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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文雅麗1964年6月30日生於香港,父親Richard Nigel Manley是中英混血兒1924年上海出生,任某公司的常務董事,母親Christa Maria Manley(1933年在奧地利出生)是奧地利和波蘭的混血兒統.有著1/4中國血統的文雅麗是土生土長的香港女孩.文雅麗在香港完成中學課程後,才遠赴倫敦和奧地利攻讀經濟.完成學業後,文雅麗返回香港發展,在一間跨國公司擔任顧問工作.文雅麗不但才貌兼備,而且通曉廣東話.英語.法語和德語,語言能力一流,是名副其實的女強人.文雅麗的丈夫約阿希姆

文雅麗1964年6月30日生於香港,父親Richard Nigel Manley是中英混血兒1924年上海出生,任某公司的常務董事,母親Christa Maria Manley(1933年在奧地利出生)是奧地利和波蘭的混血兒統。有著1/4中國血統的文雅麗是土生土長的香港女孩。

文雅麗在香港完成中學課程後,才遠赴倫敦和奧地利攻讀經濟。完成學業後,文雅麗返回香港發展,在一間跨國公司擔任顧問工作。文雅麗不但才貌兼備,而且通曉廣東話、英語、法語和德語,語言能力一流,是名副其實的女強人。文雅麗的丈夫約阿希姆王子是丹麥女王瑪格麗特女王二世的二子,比文雅麗小5歲,兩人1995年在香港邂逅,約阿希姆當時完成學業前往香港發展,在一家丹麥駐香港公司實習。在一次晚宴中,約阿希姆註意到糅合東西方之美的文雅麗,兩人相識5個月就墮入愛河。

王子曾邀請文雅麗一同歐遊,當他再度來港,即向文雅麗求婚,並向父母宣布喜訊。據說約阿希姆當時的求婚過程非常浪漫,他不顧王子身份向文雅麗下跪請求下嫁。1995年11月19日,約阿希姆王子和文雅麗在哥本哈根舉行盛大的王室婚禮,當時約有4萬人爭睹這位歐洲王室第一位亞裔王妃的風釆。文雅麗與婆婆阿瑪格麗特二世關系甚佳,在結婚當天女王向她說:“從今天起,你就是丹麥人了。”文雅麗不負厚愛,適應力驚人,僅花了300小時就學會丹麥語。

婚後文雅麗的父母也移居到了丹麥。在被問及她父母是否適應丹麥的新生活時,文雅麗以無比景仰的心情說,“我父母熱愛這裏,我媽媽過去經常教育我,結交新朋友永不為晚。他們在丹麥交了很多新朋友,經常互訪,他們真令我肅然起敬!”

文雅麗與婆婆阿瑪格麗特二世關系甚佳,受到女王影響,文雅麗亦對文學、藝術和繪畫產生興趣。

文雅麗嫁入丹麥王室後,外界均認為她過著如童話般的幸福美滿生活。文雅麗深得丹麥女王歡心,有國民甚至將她與已故英國儲妃戴安娜相題並論。深諳穿衣之道的文雅麗,品味高雅而女人味十足,其打扮更是丹麥婦女的模仿對象。

對於世人愛拿戴安娜王妃的婚姻生活與別的王妃作比較,對此,文雅麗說,“戴安娜訂婚時只有19歲,而我結婚時已經31歲了,那時我清楚自己是什麽樣的人,我作出了自己的決定。我知道我不僅僅是嫁給一個人,而是嫁給他的整個國家。”

文雅麗回憶說,嫁入丹麥王室頭一年的冬天,恰逢北歐特別寒冷。“女王對我說,這年冷得有些特別,她以為我會卷起鋪蓋回香港。”

"一開始,我確實不太適應王妃這個新角色。身為王妃,你不能讓國民失望,絕對不能。後來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平衡,任何事都要保持平衡。你既要與國民盡可能保持親近,同時又要保持王室的神秘感。"——文雅麗成為丹麥王室一分子後,文雅麗忙於王室公務,致力扮演王室的親善大使,代表丹麥前往各地訪問,還贊助丹麥國家女子合唱團,成為樂團的監護人和官方執行人。

第一位王子王子尼古拉出生於1999年8月28日,而另一小王子費利克斯則於2002年7月22日出世。“在艱難深思之後,我們雙方決定分居並準備離婚。我們在離婚的相關條款上已經達成一致,我們決定分別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丹麥王室16日發表了這份由王子王妃共同簽署的聲明,媒體為之一震。
2004年9月17日丹麥王室16日下午在王宮正式宣布,丹麥王子約阿希姆和文雅麗王妃已決定分居並準備離婚。當年曾引起轟動的“灰姑娘”故事和近9年的美滿婚姻由此畫上句號。
文雅麗在丹麥被稱為亞歷山德拉王妃,她是有八分之一中國血統的香港人,約阿希姆王子1994年去香港學習經商時與她相識。1995年11月兩人決定結婚,文雅麗由此成為歐洲王室有史以來第一位亞裔王妃。婚後,文雅麗迅速融入當地社會,並以其端莊時尚的儀態和廣泛參與慈善活動的行為而深受丹麥百姓愛戴。媒體認為,曾是一名職業女性的文雅麗婚後不適應王室生活是造成兩人離婚的最主要原因。

王子夫婦在他們共同簽署的公告上說:“經過多重艱難的考慮,在相互理解的基礎上,我們決定分居,並準備在不久後離婚。”公告說,他們已就分居的條件達成一致並將分擔對子女的義務。

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和亨裏克親王在王室的公報中說,他們對這一決定感到非常遺憾,但同時對“正處在困難時期”的約阿希姆王子和文雅麗王妃給予完全支持。丹麥王室是現存世界各國王室中歷史最久的王室。按照王室規定,沒有得到王室允許,文雅麗不能帶子女離開丹麥。

在當天的王室發布會上,大管家還宣布,分居後的文雅麗仍將保留王妃稱號,並且繼續居住在她在哥本哈根市區的寓所內,兩位小王子將暫時與母親同住;而約阿希姆王子則將“遷居”與德國鄰近的一處行宮內,與王妃相距300公裏。盡管在家庭內勞燕分飛,但兩人參與社會事務的各項活動並沒有終止。

文雅麗不時透露想家,想香港。在2003年,數個丹麥城市舉行“亞洲形象”節,文雅麗接受當地《鐵路快報》訪問時稱:“當我在電視上看到香港海濱的片段時,我會心跳加快,那是我很少看到的好東西。”她說最掛念香港的味道、聲音、地方、食物、人和農歷新年。

據悉,這次離婚是由約阿希姆王子向年長他5歲的文雅麗提出的。這是丹麥王室160年來第一起離婚事件,王室和廣大民眾無不為此深感遺憾。許多人不禁要問,如此為人所稱道的一段佳話,何以走到今天這一步?

一般相信,兩人性格及背景太懸殊,文雅麗不能忍受被王子冷落宮幃,決定離婚。現年40歲的王妃是國內21個慈善團體的贊助人,忙於履行公職,熱心公益。相反,王子是丹麥傳媒眼中的“派對王子”,經常到派對狂歡、嗜烈酒、熱愛賽車及易招惹異性,為婚變埋下伏線。

此外,文雅麗曾表示,“我很懷念自由自在的日子,雖然現在我也可以逛街,但人人都認出我,令人感到很不自在。”文雅麗花了3年才適應王妃的身份,為了適應新生活,她不只耗盡心力,甚至奪取了她對婚姻的專註,她說:“我經常問自己能否做好王妃的工作?我為此把家庭擱在一邊。”

根據丹麥的法例,除非婚前簽訂協議書,否則妻子可在離婚後獲得丈夫的一半財產。丹麥王室一向對離婚有對策,慣於跟配偶簽訂婚前協議書,丹麥王儲弗雷德裏克和母親瑪格麗特女王亦有這樣做,以防另一半在離婚後分身家。根據弗雷德裏克的婚前協議書,一旦離婚,妻子唐納森王妃不能分得他的一半身家,而兩人誕下的子女會入籍丹麥,撫養權歸弗雷德裏克所有,唐納森也不可帶子女離開丹麥。

2007年3月,文雅麗與攝影師男友馬釘約根森共結連理。從此,文雅麗將失去王妃頭銜,也不再是丹麥王室成員,恢復了“灰姑娘”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