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被举报落马官员 含张国光、慕绥新
据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举报中心统计,最近三年来,广州两级检察院每年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电子邮件等各种举报均在2000宗上下。其中成功办理的案件,每年在360宗左右。
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长徐国元 受贿1258万元,另有14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9年8月被判处死缓。
原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孙瑜 因共同骗取国家资金400万元(其中80万元未遂)、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8万余元,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原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 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366万元,此外尚有179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9年8月被判处死缓。
原海南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 因索贿受贿及部分财产来源不明共计2600多万元,2008年8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 因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1万元,200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原湖北省省长张国光 在辽宁省任职期间,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2004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