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工作报告 歙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报告

20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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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歙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安徽省南部.全县总面积2122平方公里,人口50.2万.歙县是黄山至杭州.黄山至千岛湖黄金旅游线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中国文化史上独树一帜的徽文化和程朱理学的发祥地.歙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享有"东南邹鲁""文化之邦"之美誉.秦末置县,古称新安,宋设徽州府,一直是徽州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这里曾涌现出渐江.汪道昆.王茂荫.吴承仕.张曙.黄宾虹等一大批杰出人才;境内还有棠越牌坊群.许国石坊.渔梁坝.鲍家花园等名胜古迹.歙县县城又是一座美丽的山

歙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安徽省南部。全县总面积2122平方公里,人口50.2万。歙县是黄山至杭州、黄山至千岛湖黄金旅游线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中国文化史上独树一帜的徽文化和程朱理学的发祥地。

歙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享有“东南邹鲁”“文化之邦”之美誉。秦末置县,古称新安,宋设徽州府,一直是徽州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这里曾涌现出渐江、汪道昆、王茂荫、吴承仕、张曙、黄宾虹等一大批杰出人才;境内还有棠越牌坊群、许国石坊、渔梁坝、鲍家花园等名胜古迹。

歙县县城又是一座美丽的山水城市,城中山、林、水、桥有机结合,与城市互为交融。

歙县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城特征,注重历史自然优势,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第一,始终把县城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放在首位,以森林植被、江河水域为依托,不断提高歙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围绕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绿化亮化建设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整个县城面貌焕然一新。

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共投入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5780.56万元。围绕保护古城、建设新区,强力推进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县城形成了“绿满滨水,显山透绿,城中有林,林中有城,园水相亲,生态景观”的园林风貌,我县获得首批省级园林县城,2008年获得首批国家文明县城。

目前, 城区公共绿地面积为2048000平方米,3公顷以上的公园有4座,公园绿地率85%,县城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总道路面积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5.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6.5%,绿地率达到40.

6%。县城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目前县城拥有公交车64辆,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率达100%,全年大气优良率达100%,城市用水普及率98%,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燃气普及率92%,道路亮灯率98%,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5.6平方米,污水处理率70%以上;生态环境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回顾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理清发展思路,确保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歙县县城河多、桥多、山多,有着“山城、水城、桥城”之美誉。县委县政府总结分析确定我县的发展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加快发展和富民强县为第一要务,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为主线,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工业强县战略、城镇带动战略、旅游推进战略、科教兴县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尽快把我县建设成为“安徽工业重县、华东旅游强县、全国文化大县,进而建成展示徽文化特色的旅游城市”而奋力拼搏。

按照《歙县城区总体规划》,树立经营城市理念,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土地,突出规划和管理,在着力保护徽州古城的同时,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城区“西进东扩”,构建新的城市框架。

加快城镇建设,基本形成以徽派风格为特色,以徽州古城为中心,以重点镇为骨干,一般建制镇、小集镇为映衬的城镇体系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

以建设华东旅游强县为目标,着力整合徽州古城旅游资源,扩大宣传促销,打造徽州品牌;加快资源开发,整合精品线路,提升产品档次,实现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复合型转变。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相协调,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突出歙县特色、增强歙县个性魅力的要求,着力实施了“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工程,在全县掀起了创建园林县城工作的高潮,园林绿化事业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好、最快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山水掩映、城林互触的城市风貌,园林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充分展现园林绿化中徽文化的特色。

县城园林绿化,承担着改善县城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是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规划对建设的科学指导作用,《歙县县城总体规划》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县政府严格执行,并先后编制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

规划以建设皖南生态环境条件最好的县城为目标,坚持统筹发展,全县以治理水土流失和提高森林覆盖率为重点,县城以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提高城市绿化率为重点,全面改善、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使园林绿化充分融入徽文化之中,使之与历史文化名城相统一。

四、加大投入,打造精品,着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

县委县政府按照经济发展战略和县城园林建设规划,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入,绿地建设规模递增,建设了一批以歙县文化名人为主题的绿地公园,以滨江为依托的滨江绿地景观,初步形成了“绿地系统纵横通透,环境质量优良舒适,城市文化特色鲜明,城市形象日益突出”的现代山水桥园林城市发展格局。

1、着力推进徽州古城墙带园林景观建设。徽州府衙和瓮城段的古城墙是古徽州府城市的象征。2005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投资6860万元,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拆迁城墙外的民房,恢复修缮古城墙和瓮城,在原城墙断接处新建城台,在瓮城上修复城楼;在古城墙脚下建设黄宾虹、陶行知、王茂荫、张曙等以历史文化名人为主题的休闲公园一座,占地37000㎡,公园内设有黄宾虹、陶行知、王茂荫、张曙雕像及花架廊、亭廊、宾虹亭、景石、鹅卵石园路和青石板广场,青石栏杆,绿化以草坪为主,配植名树、古树,起到点缀修饰效果,衬托出古徽州府城墙的恢弘气势;中和街是古徽州府的核心街区,2008年对核心街区阳和门至德胜门段进行青石板恢复,供排水改造,三线下地等改造,对保护徽州古城,充分展示徽文化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着力推进山水园林景观建设。近年来,围绕县城山水资源,以防洪堤、滨江路为主线,以绿色为基调,亲水为主题,实施滨江长廊建设工程,投资8100万元建设了练江、丰乐河、扬子河、富资河12000米的防洪堤和滨江路;同时投资6640.

66万元沿滨江建设了面积达43000㎡的紫阳公园93000㎡的张曙音乐广场和53300㎡的全绿地古关公园,园内有绿化、水面、喷泉、小品、音乐阁、雕塑、旱桥等衬托点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充分展示历史文化风貌。同时配套建设亮化景观,使水堤路融为一体。

3、着力推进道路景观建设。道路绿化对于改善环境、降低气温、保持水土、形成城市“小气候”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城市绿化的骨架。我们坚持在空间上、树种上做文章,在提高道路绿化率的同时,力求道路绿化在内容上丰富多彩,以慈张线为主线,城区道路,园区道路为重点,精心设计,讲求风格,高起点、高标准、重造型、重色彩,将徽文化融入到绿化之中,投资29128.

9万元,在建设道路的同时, 在道路绿化中修建诸多园林小景,城区道路绿化面积445515平方米。

4、着力引导庭院盆景园林绿化建设。我县是徽文化发祥地,有着传统的庭院绿化和盆景建设习俗。县政府着力在单位、小区等规划管理上加以引导和控制,新建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5%,县直单位争创文明单位、园林单位,歙县政府、歙县中学、财政局、人武部、人民银行、金马集团等单位都是省市级文明单位,县级绿化先进单位。单位共挤出资金1522万元投入绿化建设,绿化面积达325800平方米。

5、着力推进城市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是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做好创建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与园林绿化建设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在整治水环境方面,我们实施了水源保护,歙县第二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已建成投入使用,共完成投资20800万元,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对城区中的长青山、斗山、问政山、西干山、紫阳山的山体和生态植物环境进行整治,对连江水体环境进行了争执,使古城融入在山水中,充分展现了古城风韵。

五、加强文物古迹保护,促进徽州古城保护和发展

歙县自秦建置以来,历为郡、州、路、府治所,是古徽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馆藏文物达3万余件。

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享有“文物之海”的美誉。境内现有国保单位6处、省保单位26处、市保单位14处、县保单位177处,另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渔梁、棠樾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许村、昌溪、雄村、瞻淇。

非物质文化遗产:歙县是古徽州府衙的所在地,所以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文化中心。凡是属于徽文化的各种艺术、技术和科学的遗产,现今基本上得以继承和发扬,如新安医学、徽派建筑、新安画派、徽墨和歙砚等。

我县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2006年,我县委托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我县古城和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制度保证。

保证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重点,我县以防火和防盗为重点,防止人为拆卸破坏古建筑构件,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均设有专门机构进行保护,对古建筑比较集中的街巷,均成立保护组织。

近年来,我县在文物保护方面共投入1.5亿元,修复古建筑8处,开发了3处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人文旅游景点。通过合理开发,不仅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了文物,而且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六、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在创建园林县城工作中,我们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推进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广泛宣传。创建园林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广大市民参与,让广大市民真正理解创建园林城市的意义,自觉加入到创建工作中来,维护成果,与一切破坏损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作斗争。

1、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歙县县城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分发宣传材料7千余份。结合植树节、雷锋日、绿化宣传周,通过“绿化城市、美化家园”,“歙县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等专项活动,提高了市民绿化意识、环境意识,为创建园林城市奠定了群众基础,收到了依法建绿、依法护绿、依法治绿的社会效果。

2、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专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园林绿化动态,使创建活动深入民心。尤其对百姓关注、影响较大的重点工程,及时予以详细报道。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共发布相关新闻(图片)300余条,报纸专题报道50余篇,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创建园林县城氛围,让百姓全面了解创建活动的成就、亮点和动态。

二是歙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古村落水口园林保护的通知》、《歙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歙县城区亮化管理暂行办法》、《歙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确定歙县市容管理局为亮化绿化的管理主体,成立专门的绿化管理机构,责任到人,建立管理档案,为强化园林绿化管理提供了机构、人员和制度保障。

七、深入发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营造创建园林县城氛围。

创建园林县城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全民的公益事业,让广大市民真正理解创建园林县城的意义,并自觉加入到创建工作中来是创建成败的关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通过抓重点、抓典型,讲策略、讲政策,从项目建设着手,开展创建活动,调动了社会各方力量的创建积极性。

1、发动社会力量,强力推动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县政府每年年初召开全县绿化工作会议,县党、政主要领导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总结成功经验,表彰先进,布置绿化任务,特别是提出创建园林县城目标后,充分阐明创建园林县城对歙县城市建设、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要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要站在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提高创建园林县城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抓实干,并调动全县人民积极投身于创建园林县城活动之中。

2、以项目为抓手,实施大环境绿化和环境综合治理。围绕创建目标,以绿色长廊工程、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程、杭徽高速公路沿线造林工程、生态示范工程,新安江山水画廊工程,实施城乡一体的大环境绿化,快速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同时,抢抓机遇争取国债、世行贷款,加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卫生环境质量,确保江河水域水质达标。

3、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由于土地资源相对紧缺,加上历史原因,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是我县需要进一步提高的环节。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分析县情,以宾馆、部队、院校、新开发居住小区为突破口,县建设部门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及时跟踪单位(小区)绿化建设,严把项目建设审批关,确保每个建设项目绿化率不低于35%。

2007年全县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开展考核评比,命名了第一批21个园林式单位,召开授牌大会,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由于领导重视、市民参与,认识到位,工作务实,我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如期实现了省级园林县城的目标,之后,县委、县政府又瞄准国家园林县城的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查找差距,加大投入,补缺补差,至目前,我县城区绿地率达40.6%,绿化覆盖率达46.5%,人均公共绿地达25.6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