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飙检察官 检察官张飚:受欢迎凭的是执法为民的良心

2017-07-2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飚指着客厅茶几说:"假如我们发现这里有一根头发,可以有三种态度对待它.第一种是看到这根头发,知道在这里但不去管;第二种是把它拨落到地上;第三种是捻起来丢进垃圾桶.第三种态度才到位."在张飚看来,这三种态度分别代表了不同水准的职业操守与职业良知.熟悉张飚的人都认为,张飚一定会选择第三种态度.石河子市法院院长王维武说,自己曾与张飚在同一栋大楼一起办公十余年,感觉到张飚做事一点都不浮躁.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西三路派出所所长欧阳建军说,张飚是真情为民,不求索取.因为坚守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飚指着客厅茶几说:“假如我们发现这里有一根头发,可以有三种态度对待它。第一种是看到这根头发,知道在这里但不去管;第二种是把它拨落到地上;第三种是捻起来丢进垃圾桶。第三种态度才到位。”

在张飚看来,这三种态度分别代表了不同水准的职业操守与职业良知。

熟悉张飚的人都认为,张飚一定会选择第三种态度。石河子市法院院长王维武说,自己曾与张飚在同一栋大楼一起办公十余年,感觉到张飚做事一点都不浮躁。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西三路派出所所长欧阳建军说,张飚是真情为民,不求索取。

因为坚守职业良知,张飚总会隔三差五地收到一些服刑人员写给他的“感恩真心话”。

2005年的一天,在一次例行巡回检察中,服刑人员戎某向张飚反映,自己私藏的500元现金被监狱没收,觉得想不通。张飚立刻表示,检察机关会依法调查核实,并给他一个实事求是的答复。经过调查了解,戎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监狱并不是没收现金,而是根据规定帮其保管。张飚随即向戎某进行了反馈和解释,告诉他监狱会在他出监时,如数返还这500元现金。2006年春节,还在服刑的戎某通过检察官信箱,给张飚寄上了一张贺卡,上面写着“谢谢你对我的关心”。

2010年5月,服刑人员覃某给家里的哥哥写信,专门表达了对张飚的信任之感:“我给你写这信,是由检察院的张检察官亲自寄给你的……让张检察官帮忙寄此信,原因只有一个:保险、准确。”原来,服刑期间,一名老犯人表示可以帮覃某拿钱买刑期(减刑),并要去了覃某哥哥的电话。由于担心哥哥被敲诈勒索,覃某向张飚反映了此事,要求给家人写信进行确认。按照覃某要求,张飚寄出信件后,又发函请相关检察院协查,最终查明覃某的家人没有收到过索要钱财的电话。从张飚处得到核实的情况后,覃某连连致谢。

2008年初,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收到石河子监狱服刑人员赵某的无罪申诉,案件交由张飚主办。接案后,经过细致调查,检察院确认赵某的无罪申诉不成立。就在案件调查期间,赵某已由石河子监狱调往奎屯监狱服刑。尽管赵某申诉不成立,并且已经调往其他监狱,但张飚和同事坚持驱车300公里前往奎屯监狱,找到赵某,当面向他说明了申诉不成立的理由,令赵某十分感动。

“任何一名先进人物的产生,都离不开自身的道德修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法院副院长孙强认为,张飚之所以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凭的是执法为民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