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闽旭死了吗 收钱从不手软的何闽旭案发后曾想自杀了断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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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山东临沂市中级法院2007年12月27日依法对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至2006年5月,何闽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41万余元.法院认为,何闽旭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索贿情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被审查期间主动交代罪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收钱从不手软 何闽旭今年52岁,祖籍山东省沂水县,父母都是南下干部.他1971年1月参加工作,曾在部

山东临沂市中级法院2007年12月27日依法对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至2006年5月,何闽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41万余元。法院认为,何闽旭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索贿情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被审查期间主动交代罪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收钱从不手软 何闽旭今年52岁,祖籍山东省沂水县,父母都是南下干部。他1971年1月参加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转业浙江后曾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丽水地委副书记、书记。1998年12月,何闽旭被调至安徽工作,先后担任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年,任安徽省副省长。 有知情人说,“在池州的那几年,是何闽旭仕途最春风得意的时候。同时对于他来说也是一道坎,一道考验自己清白的坎。”事实上,何闽旭确实没有经得住考验。

初到池州,何闽旭也有颇多抱负。但是,肆无忌惮的贪念,让他在步步为营的同时,也走向堕落的深渊。据悉,在收钱方面,何闽旭从不手软。多者几百万,少则几万,甚至自己出国旅游、国内出行的住宿发票都让那些他曾给提供便利的人“报销”了。

虽然私下何闽旭没少搞钱权交易,但那几年他在池州用工作的“出色”掩盖了真相。2005年6月,在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他被任命为省政府副省长,分管民政、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同时兼任池州市委书记。

由轻生到认罪 在2007年12月5日的法庭上,当主审法官问:“何闽旭,公诉人指控的上述行为是不是事实?”何闽旭回答:“是”。“你对公诉人指控的27起罪行有无异议?”“没有异议”。何闽旭的回答很干脆。然而,记者了解到,何闽旭在案发后曾经一度萎靡,想一死了之。

临沂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王永胜说:“我们第一次见到何闽旭的时候,他比较消极,精神状态不大好。但随着一次次地做工作,我们只是针对案情,并不针对他本人,于是,他开始相信我们。

” 王处长一行人先后六次到北京秦城监狱提审何闽旭。2007年中秋节在去秦城监狱之前,王处长等人还特意买了沂蒙地区特有的小月饼带给何闽旭。何非常感动:“小的时候吃过这种月饼,那是父母回老家从乡下带回去的,但不记得什么味道了。这个中秋再吃时,却是别有一番风味,太香了!” 王处长说:“中秋节后,何闽旭对我们的信任度明显提高,又主动交代了一些我们当时还没有掌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