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公路局魏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延庆公路分局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的派出机构。具有十项主要工作职责,机关设 10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科、工程管理科、养护管理科、路网管理科、安全质量监督科、乡村公路管理科、财务科、政工人事科、监察科。
下设 1 个直属机构是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分局现有职工72人,其中机关47人,路政大队25人。2010年延庆公路分局公路养护总里程611.257公里。路线共计41条:国道1条,31.38公里,市道9条,225.
33公里,县级路31条,354.547公里;一类路线223.593公里,二类路线266.287公里,三类路线121.377公里。桥梁134座:大桥12座,中桥23座,小桥99座。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北京市有关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参与编制辖区内公路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公路建设、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管理;组织辖区内市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国道、市道、县道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五)参与辖区内公路建设质量及养护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辖区公路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公路设施方面的应急抢险工作;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防灾救灾有关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公路防汛抢险、铲冰除雪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技术状态的分析评价及运行状态监控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
(十)完成路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海涛同志:党委书记、局长:张海涛同志主持分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财务科、联系路政执法大队。
于春华同志: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于春华同志负责党务、纪检、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联系养路费征收稽查所。
黎兴田同志:副局长:黎兴田同志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协助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
魏东同志:副局长:魏东同志负责计划统计、公路养护及乡公路工作,协助局长联系路政执法大队工作。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安全(维稳和内保)、宣传、对外联络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法规规章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计划科:参与公路路网发展规划的研究;提出公路建设、养护年度计划;负责编报公路工程的概预算、决算,负责工程变更工作。负责公路新改建大修工程前期工作。
组织交工验收,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公路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的年度养护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备工作。
工程管理科:负责公路建设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贯彻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提出施工图初审意见;组织公路新建、提级改造、大修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
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组织协调; 负责提出工程变更,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优质工程申报工作。
负责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工作。
养护管理科:负责实施市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公路中小修、维护计划,参与提出公路大修、改造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市管公路中小修、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参与公路建设、改造、大修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管公路中小修、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管公路防汛抢险、铲冰除雪的组织工作;负责养护、绿化、及交通量数据的收集与更新;负责市管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的分析、评价。
路网管理科:负责公路路网动态信息监测、发布、更新及相关动态信息的上报;负责对路网中心设备、网络及外部设备的运行维护;负责分局应急系统值守,公众服务热线管理。
参与公路应急事件抢险工作。
安全质量监督科: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设施安全与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参与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
负责一般新改建、大修工程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负责中修及以下养护工程监督工作;负责乡村公路的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工作;参与交(竣)工验收工作;向上级监督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发布质量信息。
乡村公路管理科:参与编制乡村公路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
负责乡村公路建设养护信息报送工作。收集乡村公路的年度养护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
财务科: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资金、养护资金等的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工作。
政工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工资管理、教育培训、机构年审变更、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科: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直属机构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市管公路的路政管理及保护的具体工作,维护路产、保护路权;负责对挖掘、占用公路、穿跨公路的桥梁、渡槽的许可;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许可;负责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临时建筑的核准;负责对超限车辆、履带式车辆行驶公路的核准;负责依法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收取赔(补)偿费。
根据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对高速公路管辖区域划分的文件规定,负责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工程的交(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