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钱锋有罪 读重庆高院钱锋院长“新概念”有感
人治社会靠人品,法治社会靠制度。再好的人品,也不如好的制度。制度,不但可监督、约束执法者品行,亦可淘汰不称职者。现代社会,不能以人品取代法制建设,因它是依法治国的保障。当下,司法面临的严峻是:一些人利用公权力随便践踏法律,因此,建立有效的制度来遏制这种现象是当务之急。当然,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钱锋院长的“新概念”,也不无道理——李庄
重庆高院院长:法官人品决定司法产品质量
本报重庆1月30日电 继去年提出“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的命题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法官人品决定司法产品”的新命题,这也是重庆法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
钱锋认为,司法产品质量好不好,不是法院自己说了算,而是直接的产品受众和广大潜在消费者说了算。如果制造者没有一颗善良的心,没有良好的“商誉”,将导致产品质量信任危机,并引发整个社会对司法职业和司法制度的不信任。
“法官应珍惜声誉如同爱惜自己的眼睛。法官人品是司法公信的根基,司法是良心活,没有好的人品一定干不好。”钱锋表示。
公权与私益的冲突,是对法官人品的最大考验。钱锋认为,防止利益冲突的治本之策是增加不廉洁的成本,总体思路是在法院干警和利害关系人间设立利益隔离的物理屏障。重庆市的具体做法是:加快建立隐性代理信息库,接受社会成员关于隐性代理的监督和投诉举报;在司法拍卖改革方面,继续指导重庆产权交易所做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研发,力争早日建成“网上结算”系统,形成完整的互联网拍卖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