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挨耳光岳歧峰 副省长也挨过警察耳光说明了什么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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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这是作家梁晓声写于早年的一篇文章,讲一个与他熟识的一个副省长遭遇记.故事说的是26年前的1990年一位副省长调往邻省任职,因为路途不远,副省长和司机秘书开车低调前往,中途在路边饭店吃饭,点好菜后来了几个警察,吆五喝六,饭店急忙给他们几个上菜,将副省长三人晾在一边半个多小时没人理.于是催店家上菜,没想到惹到了警察,辱骂副省长,期间并扇了副省长一个耳光,并将副省长和秘书铐在了暖气管上,然后自顾自吃饭.司机跑掉后,打电话到省里,省里电话到市里,然后一直找到派出所,才救出了副省长.不过,看了"旧闻&qu

这是作家梁晓声写于早年的一篇文章,讲一个与他熟识的一个副省长遭遇记。故事说的是26年前的1990年一位副省长调往邻省任职,因为路途不远,副省长和司机秘书开车低调前往,中途在路边饭店吃饭,点好菜后来了几个警察,吆五喝六,饭店急忙给他们几个上菜,将副省长三人晾在一边半个多小时没人理。

于是催店家上菜,没想到惹到了警察,辱骂副省长,期间并扇了副省长一个耳光,并将副省长和秘书铐在了暖气管上,然后自顾自吃饭。

司机跑掉后,打电话到省里,省里电话到市里,然后一直找到派出所,才救出了副省长。

不过,看了“旧闻”后,笔者和那篇文章的兴趣点不一样,那文章兴奋点是探究究竟谁是那个挨揍的副省长,笔者思考的而是文章以外的事儿,是为什么副省长也会挨警察的耳光。

说心里话,对副省长何人真的没兴趣,其实这个副省长是谁有什么重要呢?别说那个不走运的副省长,即便更大的官都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都可能挨耳光被铐,因为你脸上又没写着你是什么什么省长书记之类的,和你我屁民一个样,多嘴让警察听着不顺耳,扇你耳光、铐你也就自然而然了,一点也不意外更无惊诧之类的。如果那样情况下警察不“教育”你,那才是有点意外。

笔者关心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1.倘若那个司机没有逃出来,肯定也不会有打电话到省里,然后一级一级地打下来到派出所,副省长和被铐的秘书长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会不会发生说自己是副省长警方不信以为遇见高级骗子而押回所里进一步继续“教育”,最终此事如何收场。

2.如果是三个小百姓在那儿吃饭会怎样?很有可能有两种结局,一是看见警察耍横就当没听见没看见,已经习以为常了,惹不过忍得过,继续耐心等待绝不敢有不满表情和言行,愚揆度这样可以免遭警察“教育”;二是表示不满,即便这种不满没有副省长一行那么理直气壮,或那么声势夺人嗓门没那么高那么亮,享受的待遇前期有可能和副省长秘书长基本一样,至于扇多少个耳光那得视警察小哥的心情和气愤程度而定,十有八九也得被铐在暖气管上。

担心的是被押回派出所以后,人家副省长有人救,一般小百姓谁救你?如果再和警察小哥讲道理,势必将会迎来新一轮的继续“教育”,最后咋样收场真不敢揣测,以扰乱治安罪名罚款必不可少,如若再“据理据争”给警察顶嘴,预计除了皮肉饱受一顿伺候外,说不准儿凑得巧还得蹲几天班房。

3.那几个扇副省长耳光,并用手铐铐在暖气管上的勇敢的人民警察,在知道了省领导的身份后会怎样?估计当时就彻底酒醒了,是否如像契科夫笔下的变色龙一般,给副省长秘书长磕头作揖如捣蒜,啪啪脆响地左右自扇耳光不迭,嘴上痛呼我真他妈的是狗眼不识金镶玉,还望大人不记小人过……甚或个别怂包裤子都尿湿了。如此这般痛悔着怕也难免处分,关禁闭给处分都是小意思,若省领导铁面无私依法依规办事弄不好还得脱警服。

4.这件事最终处理结果。是副省长公事公办,还是像文中所说那样,觉得丢人跌份好忍一口咽下把这把死苍蝇当啥事没发生一样?虽然事后那位副省长和梁晓声有过这样的对话:

梁晓声说:我当时说“我得把这件事儿写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

他说:“晓声你不能写!”

我说:“为什么?“

他说:“现在我抓这个省的公安工作,你曝光这件事,我也光彩不到哪里去!……”

受辱的副省长会不会追究这才是关键所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被他的下级小干警扇耳光并被铐一顿饭的时间,不追究那真是天一样的胸襟海一样的肚量,为了人民公安的伟大光辉形象或许不声张网开一面好忍了,如果是这样那这个副省长为了大局忍辱不咎的领导风范,确实值得大赞。

若追究,那几个警察小哥算是祖坟冒青烟真正赶上好年头了,吃不了兜着走吧。打人前不睁眼仔细瞧瞧,有几个小百姓敢对你们当面顶撞,这三人敢理直气壮给你们讲道理乃非常人,眼睛里一点儿水儿都没有,真是在这行当算是白混了,受怎样的处罚都不冤,一次让你一辈子都长记性!遗憾的是,最终梁晓声也没说此事最终的结局。

5.挨打的副省长到职后,又是分管公安这一行,是否以此为契机把本省警察违法乱纪打人铐人现象治理了、根除了?警察随意打人并非从打你那一天才开始而是由来已久,为什么?哪部法哪个法规从来没有警察可以殴打犯罪嫌疑人的条款,为什么习以为常?一些警察随意殴打养育他们的衣食父母,无视国家相关法规,对此上级何以长期视而不见熟视无睹,抑或发现不了,什么原因?

6.很想知道,那位副省长此事后有过没有再次轻车从简外出,若有碰见像扇他耳光那样生猛的警员,他还敢不敢给警察小哥讲道理抑或批评指责对方?古人云,吃一堑长一智,俗话也说不在同一处绊倒第二次,愚想省级领导肯定比一般人理解的透彻深刻,他在无警卫的情况下轻易不敢再多管闲事了。

即便再遇见那天的情况,点的饭菜一个小时不上来他也不会贸然给警察小哥讲道理了。领导就是领导,出门有警卫警车开道哪来这档子终生难忘的屈辱事?

原以为副省长通过此事能推动全国警风警纪有所好转,可是看看挨打后的者二十多年仿佛未见什么大的成效,反而在有些地区有变本加厉的感觉。十几天前的雷阳一案中警方做的如何?前两天兰州两个大学生只因拍摄了暴力执法竟被打的“屁股开花”。

今天看见这副省长被扇耳光被铐的故事,心中的疑惑似乎一下解开了。简单说,警察违纪违法就是上级庇护和惯出来的恶习,如若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看看他谁还敢?表面看是基层警察胡作非为,病根子在上不在下。在当下,是否先给全国人民一个明确答案,究竟警察有没有打人的权利。条文中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就是殴打施暴,相信警察们一清二楚。

警察的神圣职责是保一方平安,维持好社会治安,但绝不能以此为由践踏法律,随意殴打施暴于无辜公民,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制造冤接错案,对违法乱纪者应当坚决毫不留情地予以法律的惩处,开除出警察队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端正警风警纪,还人民警察一个原本的形象和声誉。

执法者首先要懂法,更要守法。这是要求一个执法者首要基本条件。

最后,交代一下该文感兴趣的地方:那个挨打的副省长是赴辽宁省任职,主管公安工作,他1991年3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1994年4月到1997年7月任黑龙江省委书记。2008年3月24日10时4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