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民的图片 刘振民大使在人权理事会第22次会议高级别会议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祝贺你担任人权理事会主席,相信你凭借卓越能力和丰富经验将出色履行职责。中国代表团将积极支持你的工作。 主席先生, 当今世界仍然处于深刻变化的阶段。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各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交流更加活跃,全球合作正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
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复苏仍面临不少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地区动荡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 在此背景下,国际人权事业面临一系列挑战。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的趋势继续发展,一些国家借人权问题肆意干涉别国内政,热衷于搞“点名羞辱”和公开施压。
世界范围内基于宗教、肤色、性别和种族的歧视屡见不鲜。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发展权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如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困难重重。
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人人享有人权的崇高目标,各国必须在国际人权工作中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 第一、坚持平等互信。
各国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人权领域平等相待,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恃强凌弱,不干涉别国内政,不将人权问题政治化,不采取双重标准,使各国能够在相互信任的气氛中共同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
第二、促进包容互鉴。各国应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道路多样化,尊重各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本着开放包容的精神,相互借鉴,共同进步。
不同文明、宗教、族群应该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各国应共同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不以任何借口纵容种族歧视和宗教不容忍行为。 第三、实现合作共赢。
各国应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妥善处理分歧,共同寻求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有效办法,不公开施压,不挑起对抗。国际社会应根据有关国家要求,向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帮助其加强人权保障能力建设。
发达国家应兑现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落实发展权。 主席先生,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政府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原则。
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显著增强,人民总体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不久前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强调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会议明确提出2020年在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中国将在上述目标指引下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为全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而不懈奋斗。 中国将继续积极和建设性参与国际人权工作,倡导交流对话,推动国际合作。
中国已决定竞选人权理事会2014年至2016年度成员,愿继续与国际社会其他成员一道,为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刘振民大使在人权理事会第22次会议高级别会议一般性辩论中发言。新华社提供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