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利山东大学 研究生导师刘明利:山东大学
刘明利,副教授,生于1965年。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198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政治学专业。1988年6月到山东大学法学院(原法律系)任教至今。2004年4月至2006年8月到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挂职期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一次。
主讲课程有:《立法学》、《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主要兼职有:山东省应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济南市仲裁委仲裁员;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明利,副教授,生于1965年。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198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政治学专业。1988年6月到山东大学法学院(原法律系)任教至今。2004年4月至2006年8月到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挂职期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一次。
主讲课程有:《立法学》、《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主要兼职有:山东省应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济南市仲裁委仲裁员;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