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简介 陈瑞华先进事迹简介
陈瑞华,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历任翼城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城东中心法庭负责人,现任翼城县人民法院工会主席,副科级审判员,审监庭驻庭法官。 该同志于1996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我院,参加工作至今,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工作了近20年.
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了他作为新时代法官所具有的高尚道德和情操,造就了他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成为全院法官的楷模。 自参加工作以来,陈瑞华同志能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成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为办案骨干,陈瑞华同志承担着繁重的办案任务,他总是冲锋在前,他常说共产党员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每一个疑难案件他都要认真把关,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要仔细拟稿、审阅。几年来,他所主办的案件中,判决案件能做到上诉无发回、无因个人主观原因而被上级法院重大改判。
他书写的裁判文书,均能做到证据分析透彻、事实清楚、说理充分,让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能充分信服判息诉。 多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锻炼使陈瑞华同志个性突出、爱憎分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对无理胡搅蛮缠的人,他不卑不亢,维护着司法的尊严和权威;对有困难的群众,他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困难面前,他不知何谓退缩,在荣誉面前,他常退避三舍,从不计较自己个人在待遇方面的得失,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成了他最好的写照。
陈瑞华同志凭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心、凭着对审判事业的忠诚,以高尚的情操与端正的品行塑造了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他始终能秉持淡泊名利、诚信友爱、实实在在的做人品德,锻造忠诚无私、公正廉洁、敬业爱岗的职业品质,他能正确理解、把握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相互关系,严格执法、公正断案,摆正自身位置,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公仆,用诚心、真心、耐心、热心,做好每一件事,办好每一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