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琼超限入刑 张琼:建议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入刑
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行为是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超限超载引发的约占60%。日前,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琼建议,应该“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河南多家媒体予以了报道在网上引发热议。酒驾入刑了,超员入刑了,超速也入刑了,货车超限超载是否也应入刑呢?一起来听听网友和专家的看法。
网聚观点
支持:货车呼啸而过真可怕
今日头条网友“小贝”:支持,我现在都养成习惯了,正常绿灯过路口,都得观察好,真怕有大货车刹不住车蹿出来,他们早晚过路口,多数没有红绿灯概念,呼啸而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应该入刑。
大河网网友“志在必得”:支持入刑,“百吨王”现在横行,好好的路都毁到了这些大货车身上。每次开车在路上看到大货车,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躲着走”。现在的大货车大多超载,在路上有紧急情况根本刹不住车,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反对:别把板子都打车主身上
今日头条网友“枫之子”:现在的货车为什么要超载?不抓住根本原因一味地只是处罚货车主有用吗?有时还要面对拖车费、停车费甚至有些地方交警部门的刁难!
大河网网友“因为爱情”:要说清楚,究竟是罚车主还是驾驶员?司机就一打工的,一个月几千块工资,让他冒着判刑的危险有点过了吧?
中立:应让不超载也能赚钱
@枫叶722:建议降低路桥费,要让货车不超载也能赚钱。物流成本太大,导致很多司机不得不超载,对于运输主体,利润太少,最终又得老百姓承
担高物价。另外,“公路三乱”如果治理不到位,很难根治超载现象。
@再见了-单纯:超载入刑,我赞成。但是需要货车司机、所属单位、拉货厂家三方一同负责,而不是只处罚最弱势的货车司机。还有就是对于运费的增加,希望国家能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者减免一些费用来减轻司机师傅的负担,从根本上杜绝超载。
专家观点
治理超载不能过于依赖刑法
3月14日,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亚平接受采访时表示,解决货车超载,应从制度上解决货车司机的运输成本和收益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行政违法的查处率,而不是过于依赖刑法。他认为,将货车超载行为入刑,无疑有利于减少货车超载行为,有利于保护社会安全,但必要性不大。
对此,张亚平说了自己的四点理由。第一,货车超载有很多原因,主要是利益驱动。很多情况下,如果不超载货车司机就不能获利,不解决货车司机的运输成本和收益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超载问题。第二,交通违法行为很多,有不少违法行为的危险性甚至高于货车超载,例如闯红灯、高速路逆行、无证驾驶等。
如果货车超载入刑,那么这些行为也应当入刑,这势必会导致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过宽。第三,危险驾驶罪惩罚范围过宽,会导致行政执法的虚无,加大警察的工作压力。
办理一件刑事案件的工作量远高于行政案件,尤其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可以现场执法,一旦上升为犯罪,就会大量增加工作量。这样就可能导致选择性执行,碰到谁谁倒霉,违背刑事司法的公平原则。第四,刑法范围过宽还会导致其他很多现实问题,例如违法犯罪人员的前科问题,司法资源浪费问题等。
因此,张亚平认为,解决货车超载问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集纳智慧、健全机制,让货车司机和运输企业,完成从不敢超载、不愿超载到不能超载、不想超载的华丽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