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略宇任免 陈略宇同志任兴宁市委书记
梅州市委在兴宁市召开兴宁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
陈略宇同志任兴宁市委书记
1月16日,梅州市委在兴宁市召开兴宁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了省委组织部关于中共兴宁市委书记任命的通知,陈略宇同志任中共兴宁市委书记。梅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翁永卫在会上讲话,梅州市委正处级组织员、组织部副部长黄立强宣读了梅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兴宁市委主要领导职务任命的通知。
新任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兴宁市委副书记张小奎主持会议。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正副县级干部,市直及省、梅州驻兴正科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政正职参加了会议。
翁永卫说,陈略宇同志是一位行政管理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他从东莞调到梅州在兴宁任市长以来,积极配合原兴宁市委书记江理达同志,以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了兴宁城乡面貌不断改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在陈略宇同志主持兴宁市委全面工作期间,兴宁先后获得了多项荣誉并成功竞得了“全省水利建设示范县”等重大项目。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考察和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省委和梅州市委决定任命陈略宇同志为兴宁市委书记。
翁永卫强调,兴宁各级要充分理解、支持省委和梅州市委的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梅州市委的决策上来,共同推进兴宁取得更大发展;希望陈略宇同志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素质以适应新角色、新形势的要求,努力工作、认真履职,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希望兴宁市领导班子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支持陈略宇同志的工作,团结协作、破难攻坚,推动兴宁快速发展、科学发展。
新任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在会上表示,非常感谢上级组织多年来的教育和培养,非常感谢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他说,走上了市委书记岗位,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来必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按照梅州市委书记李嘉在梅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兴宁要率先成为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的要求和梅州市政府市长朱泽君关于兴宁要建成“人文秀区、工贸新城”的发展定位要求,千方百计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总量,努力使兴宁率先成为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二是团结带领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努力营造和衷共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社会大发展,经济上台阶;三是加强党性修养,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努力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以官风正民风、以官德树民德,做一个正直、善良、诚信的人,当一名为民、务实、清廉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