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陈耀东 陈耀:新一轮振兴东北如何更加有效?
作者: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耀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等政策举措陆续出台,这标志着自 2003 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正式启动。为了让“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更有成效,具体来说要重视以下四点:
一、重塑营商环境,吸引人才投资
任何一个区域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和人力资源,而决定这两大要素的关键在地区的营商环境。地区营商环境好,对要素资源有吸引力,就会有净资本和净人口的流入。因此在新一轮振兴东北战略中,要着重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首先最重要的是,必须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着力推进各级政府的“放(简政放权)、管(放管结合)、服(优化服务)”,逐步形成“三个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管理新模式;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建成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让市场主体和老百姓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其次要重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如东南沿海地区所倡导的“大市场、小政府”“一站式、保姆式服务”“人人都是环境”,中西部地区开展的“软环境治理年”活动和“软环境考核体系”等组织制度建设。
最后要切实做好“人”的文章,树立“人才兴则东北兴”的核心理念,不仅要用“事业、待遇、感情”留住人,还要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投身东北振兴事业。
二、 加快国有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作为共和国的“长子”,从整体上看东北国有经济比重高于全国其他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对不足,因而市场经济缺乏活力,对外部环境缺乏应变弹性,这是造成东北经济困局的长期的制度性因素。
因此新一轮振兴必须加大国有经济改革的力度,提高非公经济比例,增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市场活力。国有改革要在遵循市场化原则和保障产业安全前提下,在国企分类的基础上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竞争性国企将更多引入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并推进国企并购重组,那些已丧失市场竞争力的国企应尽早重组或出清,作好海内外战略布局。
同时要实现非公经济的大发展,尽可能放开各种限制和准入门槛,复制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管理办法,打破“ 玻璃门”“ 弹簧门”,为民间资本进入大开“绿灯”。
三、升级传统产业,增强创新驱动
东北新一轮振兴既要在“ 保旧” 中提升传统产业,更要在“上新”中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毫无疑问,作为制造业大区,东北不仅不能放弃制造业,还要在制造强国中有更大作为,要按照《中国制造 2025》的战略部署,努力打造制造业强国“ 先行区” 和“ 核心区”。
目前最紧要的是抓住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机遇,加快淘汰煤炭、钢铁、水泥等低端落后产业,同时紧跟国际制造技术前沿,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优势产业的智能化水平,还要重视服务于制造业的工业设计、研发、品牌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企业从 OEM(贴牌)向ODM(自主设计)乃至 OBM(自主品牌)迈进。
此外,要发挥东北地区生态资源、冰雪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发展健康养老、文化创意、休闲旅游、体育等市场空间巨大的服务业。东北中心城市也要加快从工业型向服务型经济转变。
四 抓好对口合作,提升开放水平
东北三省与蒙俄朝日韩相邻相近,受国际政治关系影响,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外资外贸依存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北与关内联系相对紧密的主要是华北和华东地区,但吸引的关内要素资源也很有限,这也是制约东北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新一轮东北振兴要在对内对外开放合作上有更多创新,让开放合作结出更多“ 振兴硕果”。
对外开放主要是借助国家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积极谋划建设中蒙俄走廊,主动开展同俄罗斯、蒙古和韩日的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对内合作重点是环渤海地区特别是对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抓住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外迁的机会,主动承接京津产业及科技成果转化。
切实抓好老工业基地与沿海地区对口合作的新举措,认认真真学习沿海发达地区发展理念、管理经验以及商业模式,促进优势资源转化和装备市场开拓。此外,还可以开展产业园区共建、特色小镇共建、信息科技平台共建等多种合作形式。
(本文完整论点将刊登在《经济纵横》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