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简历 历史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20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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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黄克功案件>(A Murder Besides YanHe River)是一部由王放放导演,成泰燊.王凯.毛孩.黄海冰.戴江.马薇薇.杨佳音.章劼.蔡宜达.李大川等主演的电影.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历史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欢迎参考![1]历史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5日下午,市局机关XX党支部派员观看电影<黄克功案件>.作为2014年国家首个"宪法日"在人民大会堂首映的根据真实历史事件改编的电影<黄克功案件>,讲述了77年前的延

《黄克功案件》(A Murder Besides YanHe River)是一部由王放放导演,成泰燊、王凯、毛孩、黄海冰、戴江、马薇薇、杨佳音、章劼、蔡宜达、李大川等主演的电影。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历史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欢迎参考!

【1】历史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5日下午,市局机关XX党支部派员观看电影《黄克功案件》。

作为2014年国家首个"宪法日"在人民大会堂首映的根据真实历史事件改编的电影《黄克功案件》,讲述了77年前的延安,发生的一起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杀害女学生的恶性案件。黄克功16岁就和哥黄继功一起参加革命,是跟随毛主席走过长征的"老干部",战功累累,成绩显赫,却因为逼婚不成将抗大女学生打死。

在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关键之时,中共中央果断作出决定,没有同意黄克功想戴罪立功的请求,不包庇不特赦,将案件交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由五个代表不同团体的人民代表组成陪审团,公开审理,让法律最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平等利益,最后黄克功被判枪决。

对于跟随自己十多年的战友,对于立下赫赫战功的红军将领,毛主席放弃了军委主席的特赦权,强调"党纪更应严于国法", 即使"惋惜"也 "不容赦免"。

重温这段历史,对今天的我们教育意义重大,不仅表明了当代国家领导集体"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治军"的决心,也警醒了我们普通党员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坚定立场,保持党性,严守党纪和国法,不因身为党员而有优越感,而傲骄,要因为身为党员而严格自律,谨小慎微,端正做人做事的言行。

【2】历史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黄克功案件》是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王兴东编剧的一部"党史解密"电影,也可以称之为"警世电影",这部电影和每个共产党人息息相关,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用心看一遍这部电影——尤其是那些有着贪污腐败、养二奶和包小三热衷于搞车震的官员。

事实上,该片解密的并非仅仅那个特殊时期的历史,更是对时下现实的映射,影片中所表现的实现社会公平公正、铲除特权腐败、依法治国等亦是当下执政者重要的治国理念。

可以肯定地说,即便是放在今天,《黄克功案件》仍是一部题敏感材,其敏感原因在于:该片根据1937年10月5日,战功卓越的红军师级干部黄克功向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逼婚未遂,枪杀刘茜后被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公审判处死刑的真实历史事件改编。当时,这场震惊国共两区和国际社会的非常事件,一再被被西方记者大肆爆炒为与八路军有关的"桃色新闻",其影响之大,争议之多,介入高层之多,前所未有。

电影开篇就抛出一个问句:月黑风高夜,一个人抱着一具女尸,悄然走进浑浊的河水中,他——到底是谁?女尸被发现后,真相逐渐大白,有人开始质疑:一个多次立功的人,可能是杀人凶手吗?这句话再普通不过了,可里面包含着大量的信息:要知道,"黄克功案件"发生在国共合作抗日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在我党局部执政的特殊形势下,当时处置黄克功也是各界所关注的问题:对于这样一个曾经的功臣,究竟让他以命抵命,就地正法?还是让其戴罪立功,战死杀场?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该案发生前不久,国民党内部也刚刚发生一起震惊中外的"桃色事件":国民革命军高级将领,蒋介石的黄浦爱将张钟麟因为情感纠葛枪杀妻子,步行到南京受审,蒋介石以"爱才"之名,特赦张钟麟。而后,张钟麟改名张灵甫之后再度奔赴前线。

在此种情况下,发生"黄克功案件"后,请求毛泽东特赦黄克功的呼声自然不小。因此,在刚刚建立起边区政府法律条文尚不完备的情况下,能否正确处理好此案,直接关系着人民对共产党的信赖。换言之,特赦能换来士气,但会丧失民心。

最终,审判的重担落在了边区法院审判长雷经天身上。但富有巧合的是,雷经天和黄克功在长征路上是生死之交,当年,正因为一块干姜,黄克功救了雷经天的命。而当时的情况也分为"杀"和"留"两大阵营:其中公诉方、陕北公学学员及部分群众代表是坚决要求判处黄克功极刑的一方;黄克功的战友——江西老表集体声援,而抗大同仁亦是想尽办法保全他的生命;作为审判长的雷经天,又时常纠结于法律与人性之间;而中央高层则将此案完全交给边区高等法院自主审理,态度似乎不甚明朗。

所以,在法理和人情之间,在"杀"和"留"两个阵营之争前面,雷经天不仅在一碗水端平,还要"两碗水端平",所以,雷经天给自己叛了"三个死刑": "第一,判处了使用 ‘特权’的死刑;第二,判处了情感用事的死刑;第三,判决我等待上司意见、不想独立审判、怕承担责任的死刑。我是判了自己三个死刑,才在判决书上按的手印啊!"雷经天内心的决绝可见一斑。

细数影片中各个角色,人性刻画最细致的非成泰燊出演的雷经天莫数。一方面,黄克功在长征途中将雷经天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另一方面,雷经天又是法律的代表,身上流淌着公平、公正的正义血脉。所以,于还必须与法,雷经天都处于进退两难之境。而在影片中,在黄克功公审前夜,雷经天为黄克功用姜汤搓操那场戏,情感更是表达得淋漓尽致。

在合议庭争论那场戏中,身为审判长的雷经天含泪与力保黄克功者李兴国辩论说:"共产党姓共,就是与劳动人民同甘共苦,不搞特殊待遇;姓共,就是与各民主党派,同舟共济,共同抗日;姓共,就是与民众权利共享,不以特权优待自己。

如果我们宽容了黄克功,官贵民贱,共产党不姓共了,人民就会与我们不共戴天……"随后,他更是表达了自己内心的痛苦与挣扎后的抉择:"如果我们今天不判处黄克功死刑,以后老百姓就会判我们的死刑!"、"如果我们今天赦免了黄克功,就等于判处了我们未来的死刑!"至此,雷经天历经艰难的心理转变之后,最终完成了灵魂的升华。

在影片结尾时,雷经天当庭宣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后,黄克功即将押上刑场,警卫员快马飞奔而来,毛泽东写来了亲笔信,信中写道:"中央与军委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影片尾声,黄克功被执行枪决,雷经天百感交集地敲响了陕北公学的那口古钟,钟声"铛!

铛!"响起,警钟长呜,空越时空,警醒世人。

【3】历史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4月15日,在县局组织下观看了一部著名案例创作影片《黄克功案件》。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完这部影片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影片是从尘封的历史档案中走上荧幕,每个人都应常怀对历史的敬畏之心,方能时刻保持警醒。

影片讲述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不久,延安发生了一起有着光荣革命历史、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因情感纠葛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的恶性事件,一个革命的功臣瞬间堕落为杀人犯。处理案件时出现了不同声音:一部分人认为黄克功屡立战功,主张赦免他,让其在抗日前线将功赎罪;另一部分人认为,大家之所以投身革命,追求的正是自由和平等,共产党人坚决不能有特权思想,黄克功罪不容赦。

面对针锋相对的意见,毛泽东、张闻天等中央和军委领导将案件移交给陕甘宁边区审判长雷经天,其秉着"两碗水都要端平"的理念来严肃受理此案。

面对曾经的救命恩人,雷经天与他促足谈心、帮着洗澡搓背,当镜头打在黄克功后背的那一刻,我的眼泪顺势而流,他的后背都是伤疤,有枪伤的疤痕、刀伤的疤痕,整个后背看起来就像是一张树皮,那而那张"树皮"是他人生的写照,更是他战绩的写照,但就是这样一个抗日英雄,却因自己一念之差铸成后悔莫及的大错。

顶着四方压力,雷经天按照民主判决的方法最后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严格树立了党的法纪与威信。

《黄克功案件》揭示了权与法、情与法这一永恒主题。毛泽东作为军委主席,面对从井冈山时期就追随自己的黄克功,内心斗争更为激烈。根据当时的状况,他完全有权利不把黄克功交给司法机关,改为以军纪军法处置,那样黄克功不仅可以逃过一死,甚至可以免受刑罚。

就算交由法院以司法途径解决,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毛泽东主席作为统帅拥有特赦的权利,可以在法律许可下运用特赦权保黄克功一名。然而,在权利、感情、法律的纠缠中,毛泽东主席最终将案件交由法院依法审理,在收到黄克功写的求情信和审判长雷经天写的权利告知信后,还亲笔写下了一封书信,提出"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并要求"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挥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这封信闪耀着从严治党、依法理政的法治精神,由雷经天在法庭上公开宣读后,不仅教育了延安各界,对今天仍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影片中形成强烈的情感冲击力,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灵。影片和每个共产党员息息相关,讲述的不仅仅是那个特殊时期的历史,更是对时下现实的映射,其中所表现的实现社会公平公正、铲除特权腐败、依法治国等亦是当下执政者重要的治国理念。

我以为,黄克功案件的发生,根本原因在于其对法律和党纪的漠视。即便当时没有完整和成熟的法律体系,但恣意剥夺他人生命无疑与口耳相传的儒家文化背道而驰,黄克功作为参加过革命战争的共产党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黄克功自恃功大于过,直至被捕时仍在狱中写信求援,自信能够得到党中央原谅。应该说,自始至终,黄克功都缺乏对法律基本的敬畏之心。

法律不仅是遮风挡雨的护盾,更是高悬头顶的利剑。人民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更当常怀敬畏之心,恪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实践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平正义。国务委员郭声琨在《求是》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首先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

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定法治的定力,就会在工作中迷失自我,在权势、金钱等各种诱惑中丧失底线。"作为执法者,人民警察手持的是国家公权力,必须践行法治原则,严格依据法律行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我想,《黄克功案件》始末,不仅仅告诫执法者,更警醒每一个人,法律面前没有例外和特权,理当常怀敬畏法律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