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92共识 92共識?陳榮傑:有解決文書查證問題的共識
「九二共識」近日來成了備受矚目的議題,馬英九總統在南瑪都颱風來襲之際,還臨時召開記者會,可見其重視程度。不過究竟有沒有所謂的「九二共識」?九二年香港會談時擔任海基會祕書長的陳榮傑表示,當時「香港會談」有達成文書查證問題的共識,但兩岸對於「一個中國」原則,始終沒有交集。
陳榮傑今(31)日於Newtalk開放編輯室節目中指出,兩岸開放探親後衍生出如親屬繼承等諸多法律問題。由於中國的文書確實性低,因此台灣當局希望採用中國文書時,能透過雙方合作確認真假,進而保障雙方人民的權益,在海基會成立後,就希望透過協商來達成這個目的,也促成日後的香港會談。
陳榮傑表示,「香港會談」是事務性談判,沒有要處理政治性議題,但中國以「一個中國」做為談判的前提。「香港會談」的結果可分為兩個層面來看,嚴格來說,以「一個中國」的角度來看,兩岸並沒有達成共識,因此台灣當時才提出「口頭各自表述一個中國的定義」的提議;但是以解決文書查證問題的方面來看,雙方確實有達成共識。但陳榮傑指出,中國當局事後刻意截取其中「一個中國」的部份,作為日後政治議題、宣示主權的利器。
兩岸對於「九二共識」中「一個中國」的解讀差異甚大,陳榮傑表示,根據馬英九總統的看法,「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且一個中國為「中華民國」;中國對外則聲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只有一個」。雖然中國承諾「在兩岸事務性協商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不過,在政治方面,中國依舊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兩岸政治方面的核心意涵。
陳榮傑表示,原先國民黨提出「九二共識」的名詞,背後一定有其政治目的,也許是為了避開「一個中國」的敏感字眼,但不容置疑地,促進它與中國的交流應為其主要動機,後來簽訂的ECFA都與其有關。短期來看,「九二共識」的提法也許能得到部分效益,但根據陳榮傑的觀察,未來要打破中國當局已牢牢抓住、且愈陷愈深的「一個中國」原則並不容易,甚至可能造成社會動盪,長期來看並非好事。
陳榮傑指出,兩岸問題並非靠幾個協議、共識就能解決,應該回歸務實面。除須靠民意、適度的國防,以及一些主要國家的支持外,還要讓兩岸問題「國際化」才能有所進展,如有大國支持,才能增加中國全權掌控兩岸局勢的困難度,使台灣免於落入中國「兩岸問題為國內問題」的陷阱中。
陳榮傑認為,馬總統似乎相當看重「九二共識」,因此才在近日來密集地公開表示看法,但目前「九二共識」中「一中」的解釋權,已漸漸地被中國掌握。此外,在最近的使節會議,馬總統提到「外交休兵」的成就,說有3個邦交國原欲與台灣(即中華民國)斷交、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遭到中國拒絕,陳榮傑認為,這絕非值得總統公開說嘴之事,這種講法簡直在賤踏台灣人民的尊嚴,對此他感到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身為總統應要懂得慎言。
有網友提到,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昨(30)日表示,政府應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在中國承認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的情形下,只要和平地開出條件,台灣即可舉辦公投決定是否統一。對此陳榮傑認為,曹興誠的想法有可取之處,卻也有矛盾之處。他指出,和平的法案並非一方可以片面制定,兩岸應先建立和平架構,相互承認對方為(法律)存在的實體,才有可能進行政治談判。
編按:原新聞中最後一段有關『維護「和平」的法案並非一方制定即可,且兩個擁有主權的體制,並不能用「統一」的字眼,應該是列在同一個法律架構、彼此承認雙方為存在的實體,才能夠有進一步的談判。』,因與受訪者原意不同,修正為:「和平的法案並非一方可以片面制定,兩岸應先建立和平架構,相互承認對方為(法律)存在的實體,才有可能進行政治談判。」特向受訪者、讀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