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中会审官 汪建中昨受审 庭审交代:“股票涨一分我都赚钱”
股市"黑嘴"汪建中昨受审 庭审交代:"股票涨一分我都赚钱"
昨日上午,汪建中身穿印有"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橙色囚服,被法警带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
股市"黑嘴"汪建(图片来源:上海青年报)
汪建中是曾经叱咤股坛,被誉为"股神"的知名股评人;他先行买入股票,借助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媒体推荐该股引导散户购买,次日在股票上涨的情况下抛售,获利1.25亿。
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股市"黑嘴"汪建中被抓到庭审历经两年,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汪建中以"抢帽子"交易方式犯罪被诉尚属全国首例。
据法制晚报、北京晚报报道
【庭审现场】
承认买股票后公开推荐
昨日10点20分,汪建中进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他表情平静,因为回答问题的声音小,多次被法官提醒。
汪建中"抢帽子"交易行为(又叫抢先交易)共有55次。他承认自己买卖股票都是短线投资,"在每天收市前,我买入首放公司准备在第二天推荐给公众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把它卖掉。绝大部分都是在次日上午10点到11点交易。"
他还交代:"不管股票是涨是跌我都买,因为营业部给我定的手续费特别低。通常情况,手续费是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但我多年来交易量大且喜欢做短线,所以营业部收我的手续费是万分之六。这么算来,股票涨一分钱我都赚钱。做短线是我的主要收入之一,尤其是在行情平淡的时候。"
汪建中将自己的资金分放在9个账户中,这些账户都是他借哥哥、侄子、侄女等家人的身份证办理的,其中甚至还有一个是用其哥哥家保姆的身份证开的户。
在55次操作中并不是全部获利,有45次是获利,有10次是赔了,赔了2500万元。检察官陆昊表示,对于操纵来讲只要有行为就可以了,不是以获利为依据。
【调查发端】
大额资金流动异常露马脚
据检察官陆昊介绍,证监会有一套警示系统,专门监测大额资金的快进快出。2008年,证监会在发现汪建中账户内大额资金的异常流动后,对他进行了调查,去他的公司摸底,搜集他发表过的股市信息。
"前期取证的工作量非常大,基本上属于大海捞针。汪建中天天发布‘掘金报告’,信息量很大,而证监会的工作人员则先要把汪推荐过的文章进行分类,再观察他的推荐行为是否对股票产生了影响。"检察官说。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所谓的"点股成金",只不过是汪建中利用首放公司及其个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买入、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的手法操纵市场,从中非法获利。
【汪建中】
当庭表示有7点异议
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汪建中表示对起诉书列明的情况有7点异议。汪建中一字一顿地陈述,他对起诉书中列明的住址有异议,开立账户情况、交易方式有异议,对起诉书说他无视国家法律有异议,对非法获利1.25亿元有异议,对通过媒体荐股有异议,对55次操作行为有异议。
"我不知道公司推荐股票具有影响股票市场价格的能力。"汪建中说,他认为推荐股票是公司的业务行为,他是在常年的短线交易技巧的基础上,利用了公司推荐股票的信息,主观上没有操纵市场的故意。当公诉人让汪建中对自己股评人的影响力作出评价时,汪建中说他没有任何影响力。"那股民为什么称呼你‘汪铁嘴’?"公诉人问。"在我被抓之前,我从来没听到这样的称呼。"汪建中平静地回答。
【辩护律师】
认为汪不构成犯罪
汪建中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在庭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汪建中的行为不合法,但不构成犯罪。
高子程表示,汪建中购买的股票都是超级权重股,凭汪建中几百万至几千万的资金量根本不可能操纵。而且在汪抛售手中股票后,这些超级权重股的股价依然持续上涨。汪建中获取的利益应属于借助大牛市行情获取的正常投机收益,而非操纵市场获取的非法额外利益。高子程认为,证监会已经对汪建中作出了行政处罚,没收了汪建中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以等额罚款,不应也没有必要再予以刑事处罚。
>>名词解释
"抢帽子"短线操纵手法
"抢帽子"交易(又叫抢先交易),是指证券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的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据检察官介绍,"抢帽子"交易的特点,就是前期要先买入大量股票,紧接着,持股人会对自己所持有的股票进行所谓的分析和推荐。持股人凭借自身的知名度,以及公众对其的信赖,引导公众相信自己的推荐,进而认可并跟从。
当大家都买其推荐的股票时,股价自然会上涨。此时,马上将手上持有的和前期买的股票全部卖出,卖出价格肯定会高于买入价格,于是便赚取了差价。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老鼠仓",但是又有区别。因为持股人前期没有办法控制老百姓的资金,但具有可以控制对外发布信息推荐股票的优势。
"抢帽子"交易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在国内尚无先例。在国外证券市场也很少见,德国曾发生过一起,一名基金经理人通过向投资人推荐股票,进行抢先交易,最终被认定为市场操纵。
新闻背后
汪建中多名亲属受连累
汪建中出生于1968年11月3日,系安徽安庆市怀宁县人,这个在安徽老家因修路、建校、捐资助学而跟著名诗人海子等同为怀宁名人的股市庄家,在面临刑事审判的同时,还遭遇家破人亡的史上最惨坐庄下场。
1989年,汪建中大学毕业后,在工行大兴支行任信贷员。4年后,他考入国航财务公司,并开设了自己第一个股票账户。1998年-2001年,汪建中服务于北京中投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01年8月,汪建中与前妻赵玉玲成立北京首放,初始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并逐步成为股市名嘴。在2003年大熊市中,他曾屡创红色星期一,终因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08年被查获归案。
在汪建中2008年11月8日被捕后,11月26日晚,汪建中的父亲因吞服大量药物,于次日下午2点在安徽怀宁县家中去世。汪建中奔丧申请未获回复。
有报道称,由于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汪家老二汪建华爱人李凤秀的母亲也已去世。母亲、丈夫、儿子均因汪建中案连累,独力支撑的李凤秀度日如年。
汪建中的前妻赵玉玲说,她为弟弟赵志宏申请取保候审,至今没有获批。
北京首放曾创下"红色星期一"
2001年8月,汪建中注册成立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其中汪建中投资80万元,赵玉玲投资20万元。2002年10月,北京首放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汪建中和赵玉玲持股比例仍分别为80%和20%。
让北京首放声名鹊起的,是它在2003年大熊市中屡屡创造的"红色星期一"现象。靠着"红色星期一",北京首放让投资者记住了它。北京首放在周五推荐股票,下周一这些股票总是位居沪深股市涨幅榜前列,几乎周周上榜,屡试不爽,且几个月来都如此。这在2003年的熊市中,能有如此威力的投资咨询机构,可谓"独此一家"。北京首放"点股成金"的本事达到高峰。
2008年5月,汪建中被拉下神坛,中国证监会对他以及北京首放公司进行调查。2008年11月21日,证监会通报调查结果,汪建中被没收非法所得1.25亿元,并罚款1.25亿元。随后,此案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案件民事索赔的难度大
承办该案的陆昊检察官认为,汪建中案一旦被认定,也许会成为今后同类案件裁定的一个参考或标准。
陆昊检察官还表示,目前,股评人对股市进行分析,首先强调的是只代表个人观点。但是,他们并没有对自己所持股票向公众做一个告知。如果汪建中获刑,对于现在所谓的"名嘴"、股评人将是一种警示和约束。
对于股民能否就此案向法院提出民事索赔的要求,检察官介绍说,目前困难较大。因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要求是谁主张谁举证。普通投资人,想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某项投资是因为汪建中误导,导致赔本的,举证的困难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