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河雇凶杀人案 平顶山原政法委书记雇凶杀人案续:又一贪官被起诉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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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北京9月6日消息:为报答"知遇"之恩,不惜贪污公款向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行贿的河南省舞钢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守君因涉嫌贪污.行贿罪于9月2日被舞钢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检察日报报道,经检察机关查明,李守君为感谢推荐提拔自己的李长河,先后送给李长河现金3.5万元,其中,1997年9月,李守君指使他人从工程款中支取现金2万元送给李长河.据了解,李守君涉嫌贪污.行贿案是检察机关1999年在查办李长河雇凶杀人.受贿案中发现的,1999年9月15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对李守君立案

中新网北京9月6日消息:为报答“知遇”之恩,不惜贪污公款向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行贿的河南省舞钢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守君因涉嫌贪污、行贿罪于9月2日被舞钢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日报报道,经检察机关查明,李守君为感谢推荐提拔自己的李长河,先后送给李长河现金3.5万元,其中,1997年9月,李守君指使他人从工程款中支取现金2万元送给李长河。据了解,李守君涉嫌贪污、行贿案是检察机关1999年在查办李长河雇凶杀人、受贿案中发现的,1999年9月15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对李守君立案侦查,李同日潜逃。2001年3月15日,李守君投案自首。(陶赴京、吴京伟)

新闻链接:平顶山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判处死刑

中新网北京2000年5月23日消息: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消息,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雇佣凶手伤害举报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受贿罪判处李长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刘国兴、依志宏等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或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下半年,李长河担任舞钢市委书记期间,该市八台镇农民对市政府因修公路向农民摊派不满集体上访。李长河听他人说群众上访是该镇副镇长吕净一背后操纵的,遂对吕净一不满。此时,有人举报吕净一有挪用公款、贪污行为,在李长河的多次干预下,吕被错判有期徒刑一年。1997年6月吕净一刑满释放后,提出申诉,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李长河的违法违纪问题。

1998年5月,李长河得知吕净一仍在向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违纪问题,便同平顶山市天使集团总经理鲁耀民商量,找人“收拾”吕净一。1999年5月,吕净一贪污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吕净一表示要将李长河的违法违纪问题揭发出来。李即同鲁耀民共谋,由鲁出钱雇佣舞钢市棉纺厂工人田兴民、并由其找来无业人员刘国兴和判刑保外就医人员依志宏对吕净一进行报复。同年6月15日至17日,田兴民等三人根据李长河提供的地址多次前往吕家作案,因吕家无人未遂。6月18日晚上,刘国兴、依志宏各带一把尖刀,随田兴民再次前往吕家,刘国兴对吕净一头部、胸部连砍、刺三刀,吕和妻子钟松琴与刘国兴展开搏斗时,被依志宏从背后猛刺数刀,其中钟松琴经抢救无效死亡,吕净一经抢救脱险,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庭同时查明,李长河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还利用干部推荐、提拔、调动之机,17次收受他人贿赂计13.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长河雇凶对举报自己违法违纪问题的人进行打击报复,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对本案应负主要责任。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长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刘国兴、依志宏是本案犯罪的直接实施者,鲁耀民、田兴民在犯罪中起了重要作用,均应依法严惩。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依志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刘国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鲁耀民、田兴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