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龙恶意收购 恶意收购/善意收购方式的如何区分?
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类型?怎样区分这些收购的方式?
1.收购方式的分类
上市公司的收购可以分为两种:善意收购和恶意收购。
(1) 善意收购又称友好收购,是指收购者事先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商议,征得同意后,目标公司主动向收购者提供必要的资料等,并且目标公司经营者还劝其股东接受公开收购要约,出售股票,从而完成收购行为的公开收购。
(2) 恶意收购又称敌意收购,是指收购者在收购目标公司股权时,虽然该收购行为遭到目标公司的反对,而收购者仍然强行收购,或者收购者事先未与目标公司协商,而突然提出收购要约。强烈的对抗性是其基本特点。
2.收购方式的比较
由于国际资本市场比较成熟,企业并购容易操作,一般是双方协商友好收购。这种收购的好处是,双方都会考虑两个公司的文化是否能融合,会做大量的尽职调查,还会讨论公司的人员安置等这些细节的问题。
一般而言,善意收购比恶意收购既节约成本,也节约时间。另外,善意收购后的效果也比敌意收购要好。如果这种收购不能完成,则只能从二级市场收购股票,进入董事会。各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对善意收购的程序进行了相关规定,表现出政府对善意收购的支持。相应地,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恶意收购行为进行监控,防范恶意收购引发的风险。
3.恶意收购的判断
我国2006年9月1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流通股的要约价格与市价挂钩,将要约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要约价格的底限,所以恶意并购对那些具有优势资源,市值被低估的公司威胁最大。在全流通背景下,公司市值管理不善的上市企业将要随时面临被并购的危险。另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于防止国有企业被恶意收购进行了相关规定,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公司遭到被收购的威胁时,回购发行在外的股份,不仅增加了收购方收购足额股份的难度,此外还可以提高自身股价,增大收购方的收购成本。遭到恶意收购时要注意采取防范抵御措施,企业具体还有哪些抵御措施可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公司收购律师:0755-8426 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