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刘振民 (双语)刘振民就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谓裁决约束力问题答记者问
第三,这个仲裁庭的组成有很大的问题。媒体朋友也看到了,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员,四位来自欧洲:一位来自德国,一位来自法国,一位来自荷兰,一位来自波兰,都是欧盟成员。另外一位法官来自加纳,国际海洋法法庭最初成立的时候担任过庭长,但他长期居住欧洲。
这样一个法庭有没有代表性?他们了解不了解亚洲文化?了解不了解南海问题?这涉及到一个仲裁庭或法庭的代表性和公正性,这是几十年来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在1945年签订《联合国宪章》、制定《国际法院规约》的时候,有一条明确规定,国际法院的组成必须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
后来设立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也有这个要求。为什么呢?就是要确保以后的国际法庭有代表性、有权威性。国际法院有中国法官,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中国法官,常设仲裁法院也有中国的仲裁员,我本人也是常设仲裁法院的仲裁员,中国有四位仲裁员。
但是这个仲裁庭的五位法官没有一位来自亚洲,更不用说来自中国,他们了解亚洲吗?他们了解亚洲文化吗?他们了解南海问题吗?他们了解亚洲复杂的地缘政治吗?他们了解南海的历史吗?他们凭什么能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