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朱超 浔阳区召开第29次政府常务会议
2014年6月3日,区长左延在区政府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相关事宜。
会议认为,开展区政府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是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规范区政府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到位。
会议决定,1、免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武爱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免去副区长钱萍同志江西浔欣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副区长朱超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免去区法制办主任曹卫权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2、同意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武爱辞去九江市金安投融资有限公司和九江市煜程钢结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职务。
3、同意区发改委主任谌善龙、区财政局局长凌海辞去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同意区建设局局长杨明卿、区房管局局长罗勇、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琚忠木辞去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区监察局局长黄修勇辞去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职务;同意区审计局局长张业、区原国资局局长陈伟国、区纪委执法纠风室主任江安南、区财政局国库股股长汤浔辞去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4、同意区委办主任王健蓉辞去江西浔欣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同意区政协副主席廖济煊、区发改委主任谌善龙、区文新局局长陈革辞去江西浔欣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5、区监察局局长黄修勇、同意区财政局局长凌海、区原国资局局长陈伟国、区监察局副局长徐爱林辞去江西浔欣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会议要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区政府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全面清理到位。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武爱,区委常委、副区长周庆吾,副区长胡迪、朱超、谢卫群、张小军,区政府副调研员周衍军,区政府副县级干部、政府办公室主任孙炜玮,区政府党组成员谌善龙、黄修勇、朱建乐出席会议。区直有关部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