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越崎孙孚凌 孙越崎、孙孚凌其人其事
再为朱令案添薪。 孙越崎1893~1995),原名毓麒,绍兴平水铜坑(现平江镇同康村)人。著名的爱国主义者、实业家和社会活动家,是中国共产党的铮友,是我国现代能源工业的创办人和奠基人之一,被尊称为“工矿泰斗”。
他一生抱着科技兴国的理念,艰苦奋斗,为我国煤炭、石油事业的开发建设和人民革命解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中国能源工业的墓基者之一。领导开发了中国大陆第一个油矿--延长油矿。领导创建了中国第一座较具规模的石油城--玉门油矿,为祖国的石油工业的飞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1909年考入山会初级师范简易科,毕业后义务教书一年。 1913年,入上海复旦公学,1916年毕业后考入天津北洋大学(今天津大学)矿冶科。
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反帝、反封建爱国民主运动。“五四”运动期间,作为北洋大学学生会会长,满怀爱国激情,积极参与发动组织天津学生罢课游行,被校方开除。经蔡元培帮助,转入北京大学矿冶系学习,十年毕业。
1924年应聘创办北满穆棱煤矿。 1929年至1933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深造,并到英、法、德、苏联等国考察油矿、煤矿。回国后,任国防设计委员会专员兼矿室主任。 1934年,任陕北油矿探勘处处长,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在陕北延长、延川一带勘探石油,打出中国第一口油井。
11月,与翁文灏去焦作整理中福煤矿,任总工程师。 1937年,“七七事变”后,力排中外董事众议,冒生命危险组织中福煤矿员工将大部分设备拆除抢运至四川,与民生公司、资源委员会、盐务总局、四川银行界分别合办天府、嘉阳、威远、石燕四个煤矿,兼任四矿总经理,对抗战后方工业和民用煤炭供应,贡献很大。
1941年,兼任甘肃油矿局总经理,在高寒戈壁,与工人和技术人员一起,建成我国第一座石油基地——玉门油矿,其产量几乎是后方产油之全部,被誉为“煤、油大王”,是我国现代能源工业创办人和奠基人之一。
1942年8月在中国工程师学会第十一届年会上,被授予金质奖章。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经济部派往沈阳为东北区特派员,接收东北重工业,同时兼任河北平津敌伪产业处理局局长。三十五年任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副委员长,后任委员长。面对蒋介石坚持内战、独裁和国民党贪污腐败,以民族大义为重,毅然站到共产党、人民革命一边。
1948年10月,以资源委员会委员长身份,于南京召开重要工矿企业和部门负责人秘密会议,确定“坚守岗位,保护财产,迎接解放,办理移交”之方针。
在中共地下党帮助下,冒着生命危险,组织员工开展护厂、护矿斗争,拒绝执行蒋介石关于拆迁资源委员会所属工厂设备去台湾之命令,将所属近千个大、中型厂矿企业及三万科技、管理人员完整地移交给共产党。
1949年5月,其爱国行动被国民党察觉,即辞去在国民党政府中所任职务去香港,公开与国民党决裂。到香港后,发动资源委员会驻港国外贸易事务所员工开展斗争,组织“保护矿产品委员会”,并于1949年11月14日通电全国宣告起义,保护大量稀有矿产,得到毛泽东主席复电嘉勉。
1949年11月携眷回到北京,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局副局长,后任开滦煤矿总管理处副主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北省政协副主席、煤炭工业部顾问等职。
是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1950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历任民革河北省主委、中央常委、中央副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中央名誉主席。
还应聘担任欧美同学会名誉会长、中国辛亥革命研究会名誉理事长等多种社会职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已届耄耋高龄,仍壮心不已,奔走于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献计出力,提出许多真知灼见,为国家和人民奋斗到最后一息。
其忠贞不渝之爱国思想、脚踏实地之敬业精神、清廉朴素之生活作风,堪称典范。 留在大陆 1948年底、1949年初,孙越崎没有按照蒋介石的命令将工厂拆迁到台湾,而是带领资源委员会留了下来。
1949年5月底,孙越崎辞去经济部长和资源委员会主任的职务离开广州,前往香港。1949年,被国民党开除党籍,被中华民国政府以叛国叛党罪通缉。 1949年11月4日,孙越崎携家眷经天津回北京。
1950年3月,他由邵力子介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并任民革中央委员。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他仍为该党派重要成员之一,并曾当选常委、副主席、监委会主席、名誉主席等职。 1988年9月被选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
1995年12月9日孙越崎病逝于北京,终年103岁。 孙女孙维,是1994年清华大学‘朱令投毒案’的唯一警方指定嫌疑人。(词条末句) 以上内容摘自百度人物词条。
诚如所录,孙老值得尊敬。即使真的孙辈不肖,相信网友们也不会对孙老有微词。 但假如孙家真是这样的显赫,确实难以让人不怀疑当年朱令案嘎然终止调查的原因。 如果还遗留有足够的客观的痕迹,真相昭然若揭; 但即使没有第三方痕迹,也还是有办法揭示真相的; 例如, 记得《法律与生活》杂志曾经连载过一位刑警的《说出你的秘密》十余篇,其所应用的方法,设计精妙而令人信服,我认为非常适合本案的侦破--假如本案还能重启。
期待重启。期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