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今报2014年12月27日公告

2018-01-0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公告林拥军:本院受理原告石狮中远建材***诉被告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林拥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狮民初字第79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5年3月30日9:00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如不到庭

公告林拥军:本院受理原告石狮中远建材***诉被告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林拥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

4)狮民初字第79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本院定于2015年3月30日9:00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石狮市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7日张***: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忠升强贸易***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台民初字第1748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阮存赐、阮存平、福建恩赐进出口***:本院受理原告林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台民初字第560号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厦门鼎众信息科技***、朱连升:本院受理原告一丁集团股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台民初字第1391号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钟慧群:本院受理原告姚黎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涵民初字第42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马晓燕、马阿生、林金眉、马祖华、连芳香:本院受理原告郑芳华诉被告马晓燕、马阿生、林金眉、原告郑育华诉被告马祖华、连芳香、原告黄顺金诉被告马晓燕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蕉民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书、(2014)蕉民初字第505号民事判决书、(2014)蕉民初字第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4年9月21日朱辉利、浙江八达通建设***宁德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阮巧鹤诉朱辉利、浙江八达通建设***宁德分公司、原告尤维坤诉朱辉利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蕉民初字第462号民事判决书、(2014)蕉民初字第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9月21日重汽集团福建专用车***: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开发区华邦贸易***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4)蕉民初字第1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燕芳、吴忠荣、何玉妹、周大春:本院受理原告郑民华与被告陈燕芳、吴忠荣和原告郑民华与被告何玉妹、周大春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对你们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蕉民初字第1086、1087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星财、陈祖成、卞平福、陈祖成、张明峰:本院受理原告陈祖森与被告黄星财、陈祖成和陈祖森与被告卞平福、陈祖成、张明峰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对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蕉民初字第3544、3545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林裕禄:本院受理原告叶海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对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彭慈连:本院受理原告余小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对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杨超群、王东碧、杨泓滨:本院受理原告王好菊诉被告杨超群、王东碧、杨泓滨撤销权纠纷一案[(2014)海民初字第31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2014)海民初字第3186号]民事裁定书及[(2014)海民初字第3186-1号]民事裁定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陈登农、林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林宝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陈德明:本院受理原告林理月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遗失声明闽侯县甘蔗洪生食杂店不慎遗失闽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2月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注册号:350121600063940,声明作废。

闽侯县甘蔗洪生食杂店闽榕结字第0801642号结婚证一本,持证人:沈世强,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何木火、卢雪、福建省秋口萤石矿业***、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本院受理(2014)三民初字第640号原告薛爱国与被告何木火、卢雪、福建省秋口萤石矿业***、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何木火、卢雪、福建省秋口萤石矿业***、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本院受理(2014)三民初字第639号原告薛爱国与被告何木火、卢雪、福建省秋口萤石矿业***、福建省清流县秋口煤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麻积钦、三明市天健汽车***、陈鑫、麻德锦、谢金珠、麻德梁: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三明分行诉被告麻积钦、三明市天健汽车***、陈鑫、麻德锦、谢金珠、麻德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沙民初字第238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沙县人民法院张远辉、卓清英:本院受理原告朱英高诉被告张远辉、卓清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张春香、洪俊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沙县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本案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4)沙执行字第119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张春香名下位于沙县城西南路西段3幢1层房产及闽中兴房估(明)字(2014)第20115号,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08.

27平方米,评估价格1022600元)、(2014)沙执行字第116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张春香、洪俊禄名下位于沙县府北路东1幢204室及闽中兴房估(明)字(2014)第20117号(该房产建筑面积为83.

78平方米,评估价格为316300元)、沙县融兴金鼎城3幢1单元901室的房产及闽中兴房估(明)字(2014)第20116号(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33.82平方米,评估价格为809900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沙县人民法院蔡春善: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灵川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城民初字第3458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许国喜、蔡步英:本院受理原告陈凡冰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城民初字第34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陈金典、江志红:本院受理原告陈剑光诉你们及朱素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林仲文:本院受理的许国生申请执行你、黄跃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你所有的位于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公园居委会文献西路76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莆房字第140222号;土地使用权证:莆国用(2002)字第C018395号进行了评估,委托评估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

86万元整(含土地出让金),扣减税费后的房地产净值为人民币34.9万元;委估宗地土地面积为22.80㎡,地价总额为人民币22.13万元(含土地出让金)。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评估报告书、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查封裁定书、拍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何更勇、张凌:本院执行的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申请执行本院(2013)城民初字第2611号民事判决书,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城执行字第7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

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徐素钦、沈知为: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莆田分行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莆田分行申请执行本院(2014)城民初字第2021号民事判决书,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城执行字第10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立即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蔡黎煌:本院受理吴国泰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吴国泰申请执行本院(2013)城民初字第3407号民事判决书,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城执行字第12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立即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郑正元、施金全:本院受理原告林锦彬与被告郑正元、施金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向你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遇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李文清、管李花: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长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被执行人李文清、管李花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一案,现该案已审结,因你去向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执审字第130号行政裁定书。

裁定如下:一、本院依法准予强制执行;二、被执行人李文清、管李花应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长计生征决金字[2009]第1411001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三、被执行人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吴学海、高蝉金: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长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被执行人吴学海、高蝉金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一案,现该案已审结,因你去向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执审字第132号行政裁定书。

裁定如下:一、本院依法准予强制执行;二、被执行人吴学海、高蝉金应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长计生征决金字[2007]第1409007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三、被执行人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姜良建、刘志丹、陈瑞英:本院受理姜良建诉刘志丹、陈瑞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郑惠强:本院受理原告张志辉与被告李诗东、郑惠强民同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郑惠强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现将原告上述诉讼请求公告向你送达。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清算公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秀屿区兴安商贸***2014年12月0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敏联系电话:13607510198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东峤村东郑186号莆田市秀屿区兴安商贸***清算组组长:黄敏邵武市工商局企业设立公告邵武市森宏休闲农业发展***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50781100044620营业场所:福建省邵武市肖家坊镇黄家山村(层溪水库)法定代表人:肖声宏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5日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5日至2044年12月24日经营范围:农业休闲观光、休闲垂钓、淡水养殖、农产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邵武市森宏休闲农业发展***德化县裕达塑料制品***,注册号:350526100002664,于2014年12月17日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张强、郑丽端、郑丽珍、颜尤新组成。

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人:颜尤新联系电话:13808504260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凤凰山德化县裕达塑料制品***清算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霞浦禾宏酒店管理***2014年12月2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李木联系电话:0593-8857000联系地址:霞浦县赤岸大道沙头弯5号楼8层霞浦禾宏酒店管理***清算组组长:王李木 副组长:何伏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合昌建筑材料***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利民联系电话:18396076097联系地址:莆田市沟头社区南华小区1梯301室莆田市合昌建筑材料***清算组组长:邱宏 副组长:陈利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莆田市巨霸机电***2014年11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林丽华成员:林丽华 林秀香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华西路359—371号联系人:林丽华电话:13599898999福建省莆田市巨霸机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帝亿投资***2014年12月2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王进福清算组成员:胡新程联系人:叶春丽联系电话:18396561521福建帝亿投资***福州凯睿房地产开发***(注册地长乐市文岭镇阜山村田墘46号,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82100032040):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申众木业***与被告福州凯睿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8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陈琳:本院受理原告周文秀与被告陈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1397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林贞枝、福建***乐市创新针织***: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华茂织染***与被告林贞枝、福建***乐市创新针织***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12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邵武市工商局企业设立公告邵武巴坑朴门农业发展***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50781100044611营业场所:福建省邵武市水北镇龙斗村村上小组法定代表人:陈心学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4日至2064年12月23日经营范围:果蔬种植、淡水养殖(不含滩涂养殖)、鸡、鸭、鹅、猪、牛、羊、马养殖,农业技术研发及推广,农业观光,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园林绿化设计及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邵武巴坑朴门农业发展***南平市绿沁生态农业***不慎遗失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7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00100036892),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绿沁生态农业***武夷山清水源旅游开发***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2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2100033154),现声明作废。武夷山清水源旅游开发***邵武市龙成农化***武夷山经营部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12月3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2100013759),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龙成农化***武夷山经营部建瓯市东游镇陆作和食杂店不慎遗失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783600004318),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东游镇陆作和食杂店遗失公告永春县自由畅饮品店不慎遗失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7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525600156209),现声明该副本作废。永春县自由畅饮品店因保管不慎,遗失坐落于邵武市下沙镇分站村何道财的林权证一本,林权证号为(2007)第020100019号证,遗失坐落于邵武市下沙镇分站村何道辉的林权证一本,林权证号为(2007)第020100020号证,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何道财、何道辉福建省古田县水产果杂公司,纳税识别号:350922157635434,发票代码:135091286052,不慎遗失发票,发票号码:00388001一00388125计:125份。

现声明作废。古田县鹤塘镇松竹水电站(普通合伙)不慎遗失古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年4月28日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922100009066,现声明作废。邵武市裕富竹木制品***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5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 (注册号:350781100012123),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裕富竹木制品*** 三元区恒信五金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403600075631)各壹份,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三元区恒信五金店丢失代码证书声明福州共合兄弟信息科技***,法定代码为:59789037-5,由于不慎,丢失2012年7月3日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两本,其登记号正本350100-243732,电子副本(IC卡)卡号3500676191,现声明证书作废。

本文来源:海峡法治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