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王东华违规 黑龙江通报8起违反规定问题 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
6月18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有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公款国内旅游的各有2起,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1起。
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分别是:七台河市司法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0月,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会升在明知违反有关规定情况下,为该局全体干部职工超标准发放供热补贴共计2万元。七台河市纪委给予赵会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佳木斯市人防办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1月,该办违反有关规定,超范围给38名职工发放值班补助3.66万元。佳木斯市纪委给予该办党组书记、主任李连军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鸡西市房产局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2013年1月,该局给职工发放奖金和春节福利共计24.7万元。鸡西市纪委给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敬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款予以收缴。
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分别是:绥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尹德全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底至2014年底,尹德全自己驾驶本单位公车往返绥化、哈尔滨36次,所花交通费3888元在单位财务核销。绥化市纪委给予尹德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款。
望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福林违规处置超标车问题。2013年6月,在违规公务用车清理过程中,王福林将本单位的一台超标车过户到本单位司机尹某名下。绥化市纪委给予王福林党内警告处分,对超标车辆进行了收缴和公开拍卖。
2起公款国内旅游问题分别是:齐齐哈尔市恒昌中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4月至6月,该校分5批组织教职工到重庆、天津、上海、成都、武汉等地学习,学习结束后自行旅游,共发生费用11.87万元,以虚假课时补助核销。
齐齐哈尔市纪委给予该校党总支书记、校长高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总支副书记刘丽波、副校长赵春巍、张晓红、杨立红、果延军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承担。集贤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宋英发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宋英发到黄山、成都、西安、大理等地旅游,前后26天,发生费用2万元,以虚开发票方式在单位核销。集贤县纪委给予宋英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承担。
还有1起是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东宁县水产局渔政站站长王维坤违规操办女儿婚宴。2015年1月,王维坤为女儿举办婚宴,共设酒席24桌,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取礼金。东宁县纪委给予王维坤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款。(记者 徐大勇)
(原标题:黑龙江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