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昌抢劫罪 男子专骑未上锁共享单车抢劫 涉嫌抢劫罪被逮捕
ATM机房属于金融设施,安保措施较普通公共场所更为严格,想必没人敢公然去ATM机房实施抢劫。然而在两个月前,一名流窜作案的男子到丰台区某银行ATM机房实施抢劫,在遭遇被害人反抗后逃跑,全程被银行监控记录下来。近日,海淀检察院以该男子涉嫌抢劫罪对其批准逮捕。值得一提的是,男子专门骑着未上锁的共享单车作案,检察官为此建议市民在骑行共享单车后要及时上锁。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系无业游民,在缺钱时想到了抢劫。2017年4月27日晚10时许,许某某穿着捡来的快递员制服,在路边找到他人未上锁的"小黄车"。在骑行至丰台区靛厂路时,透过路边交通银行ATM机房的玻璃看见被害人黄先生在操作ATM机。
随后许某某左手持水果刀,右手持手电筒进入机房,对正在ATM机上操作的黄先生实施抢劫。黄先生没想到在银行能遇上抢劫,先是愣住了,缓过神便开始反抗并大声叫喊,许某某见状用刀和手电筒对其进行攻击,黄先生奋力反抗,并在反抗过程中按响警铃。
黄先生将许某某推倒在地并逃出机房,许某某在警铃大作声中落荒而逃。民警接报后,通过技术手段查找到嫌疑人许某某并将其抓获,同时核实了另外两起抢劫事实,均是骑共享单车寻找目标实施的抢劫。
检察官霍丽娜提醒市民,夜晚在ATM机房取钱时应当谨慎,留意后方是否有可疑人员,随时准备按响警铃。如果遇上抢劫不要慌张,尽量将犯罪分子引到监控下固定证据,在对方持有凶器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鲁莽反抗以防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事后及时报警求助。同时检察官也建议市民在骑行共享单车后及时上锁,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未上锁的单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