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华图书馆 高文华[黑龙江省图书馆馆长]
高文华,黑龙江省图书馆馆长,曾任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电影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业务副院长。[1]
生平事迹/高文华[黑龙江省图书馆馆长] 编辑
1961年12月10日,高文华出生在黑龙江省密山市知一镇。
1978年,密山市文化局第一次公开招考乡镇文化站辅导员(后称文化站长),他以中学时代文艺委员与文学青年的优势,成为由密山市文化馆发工资,工作在连珠山乡文化站的合同制“干部”。
1984年毕业,他被学校选为师资留校任教。1985年,借调到省文联电影家协会工作,期间与师兄张兴华合作创作了八集电视连续剧《绿荫》,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1986年春节播出,获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国电视剧“飞天奖”。
1986年春,黑龙江省戏剧工作室主任林涛培“伯乐相马”,亲自到省艺术学校为他办理调入手续,在省戏剧工作室的7年里,他历任编辑、理论部副主任、《文化导报》编辑部主任。1994年初,调入黑龙江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1996年任主管基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副处长,在时任副厅长姚明理、处长綦军的领导下,起草制定了全国第一个文化先进县、边境文化长廊先进县(区、农场、林场)、建设评估标准及文化馆、站建设评估标准。
2000年,调任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电影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长。4年中锐意改革,合并两校,创建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化艺术分院,创办我省第一个文物考古学、博物馆学、图书馆学专业教育大专学历班,为文化系统培养全日制文、博、图大专生100多名。同时与黑龙江大学、省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戏剧编导、舞蹈编导、舞台美术专业人才200多人。
2003年,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与省艺术学校合并,组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任业务副院长。2006年12月5日,就任黑龙江省图书馆第八任馆长。[1]
获得荣誉/高文华[黑龙江省图书馆馆长] 编辑
他主持“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项目2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个人荣获获全国“群星奖”银奖1项,省“群星奖”金奖1项;省艺术规划课题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省首届文艺精品工程二等奖1项;省图书馆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发表专业核心期刊论文7篇。当选中国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法律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
2012年,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称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