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消防支队长肖锋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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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965年成立福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内部称为市公安局七科),大队部设战训.防火.行政三个组,下属四个分队,并在城区各公安局内设消防股,干警人数达256人. 1966年初,消防民警实行义务兵役制,正式成为一支保卫社会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军事化部队.1983年1月,福州市公安消防队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支队消防处(副团职单位).1985年3月至1986年底,先后组建了福清.闽侯.连江.长乐等四县"消防科",从而强化了县.区一级消防监督管理

1965年成立福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内部称为市公安局七科),大队部设战训、防火、行政三个组,下属四个分队,并在城区各公安局内设消防股,干警人数达256人。 1966年初,消防民警实行义务兵役制,正式成为一支保卫社会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军事化部队。

1983年1月,福州市公安消防队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支队消防处(副团职单位)。1985年3月至1986年底,先后组建了福清、闽侯、连江、长乐等四县“消防科”,从而强化了县、区一级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全地区消防干警达483人。

1988年5月,消防处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消防支队(副团职单位)”,1989年6月,支队升格为正团级建制,支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和监督处。

到94年底福州地区消防机构从机关到基层中队,趋于健全。 2001年底,消防支队由正团级单位高配为副师级,支队长、政治委员为副师级。

2002年11月28日,消防支队办公楼由古田路129号迁入五一中路66号新的指挥中心大楼。 2011年3月,消防支队正式升格为正旅级单位,支队长、政治委员为副师级,支队副职和机关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四个部门领导及特勤大队大队长、政治委员均为正团职。

福州消防支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