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从兰海冤案看司法受制于党治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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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纵观兰海因产权被侵害而蒙冤入狱,坚持申诉十多年所经受的磨难,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酝酿和出台的历程以及来

纵观兰海因产权被侵害而蒙冤入狱,坚持申诉十多年所经受的磨难,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酝酿和出台的历程以及来自社会各界的良好反映来看,四川省原政法委干部兰海长期申诉的历史冤案,依法进入甄别再审,已经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的事情。

一是可以促进“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是不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要看一个个产权案件是不是得到了依法甄别和再审。

像兰海这样的冤案,要鉴定其被侵害的产权是不是个人的私人的产权,证据足够充分,就连当年参与其中,深知冤案成因的省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和法官、检察官都心知肚明,有些甚至表示愿意出面为兰海案作证。

如果此案不能进入甄别和再审,不仅普通百姓会大失所望,恐怕政法干部和司法人员及新闻媒体也会哀叹不已。 二是可以促进新闻媒体对法律和法治的报道和宣传。法治中国的建设,亟需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报道。

《法治之光》作为四川电视台的一个专题或栏目,在兰海的艰苦创业、精心经营下,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法治电视品牌。其制作的300多期节目及专题片在四川电视台每周两次播出,制作反映公安战线一级英模的电视剧《马生贵》、五部十集反腐败的电视剧《反贪利剑》(遗憾的是因兰海被捕入狱只完成八集)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八套、四川电视台等播出,效果很好。

《法治之光》作为四川电视台的法制专题栏目在全国法制节目评选中获得历届司法部颁发的“金剑奖”。

1997《法治之光》栏目组率先跨省赴海南做专题采访报道陈满案,1998年四川电视台《法治之光》栏目第158期、159期节目播放了采访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谭兵教授和陈满辩护律师曹铮、林义全的实况专题片总时长近1小时,为陈满鸣冤叫屈,呼唤司法的公平正义(特刻制播出光盘交由陈满律师和家人继续坚持为陈满申冤之用)。

2O16年陈满被宣告无罪出狱后第三天便特携父母第一时间探望《法治之光》编导苗芸(苗芸现巳失明)感恩致谢!

陈满案2016年写入了全国人大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之中。 兰海冤案的纠正,将激励新闻媒体更加注重和改进对法治中国的宣传报道。 三是促进非公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不断增强。

兰海以个人投资和经营管理,打造了一个全新的创造性的经营管理模式,其投资及合法收益如果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遭受冤假错案这次也能够依法及时加以甄别平反,那么将有更多人积极参与到文化产业的投资、发展中来。

四是可以增强人们对法律和法治的敬畏和尊重,对司法公平正义的信心。一个省级政法委书记可以不顾事实、歪曲法律,肆无忌惮发出“判兰海14年,其他人不追究”错误指令,让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出纳罗苹以及男朋友段舸至今逍遥法外。

2001年2月兰海发现所聘用的出纳罗苹伙同其男朋友段舸侵吞资金114万,王景荣便在4月份抓住原宣传中心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将兰海在自己经营的“成都市法治之光影视广告制作公司(民营个体公司)”,于1999年9月出具“预支36万元”借款凭据的行为认定为“挪用公款”,判刑5年;将2001年4月兰海自查自纠财务问题才清收回来的35万元已交由新聘财务人员马丽、兰莺建帐的行为认定为“贪污公款”,判刑11年,合并执行14年。

如此颠倒是非,混淆罪与非罪界限,一方面造成兰海合法产权被侵吞,另一方面让利用工作之便的出纳罗萍伙同其男友段舸侵吞资金114万,已经涉嫌犯罪者却至今逍遥法外。兰海的冤案不平反,合法产权不物归原主,出纳罗萍侵吞资金上百万的行为不绳之以法,怎么让人相信司法的公平正义?法治中国的愿景或目标何时能够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