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赵小林 贵州省能源局召开全省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对风电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推进全省风电健康有序发展,12月28日,省能源局召开全省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全省风电项目生态防治工作;下达市(州)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监管责任书、企业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任务书。
省能源局副局长李奕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能源局副巡视员卓军主持会议,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赵小林宣读市(州)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监管责任书、企业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任务书。
李奕樯指出,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省能源局会同省环保厅、林业厅、水利厅、住建厅、各市(州)及县(市、区)相关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赴9市(州)26个县(市、区),对全省所有建成、在建的77个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各相关企业积极开展了生态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李奕樯强调,各风电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加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严格落实生态要求作为风电发展的必要条件,实现风电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李奕樯要求,各风电项目业主要认真履行生态发展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发展要求。对建成项目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倒排工期,加大资金投入,切切实实把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做到细致、精致、极致,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生态恢复验收。
对在建项目要做好管控,严禁违规施工、野蛮施工,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不再出现新的生态问题。对拟建项目要做好生态论证,充分吸取山地风电建设的经验教训,结合我省生态环境实际,优化完善施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风电与生态共存。
各地能源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对风电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协调监管,强化日常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源头管理水平。
会上,有关市州、风电企业负责人汇报了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省国土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林业厅、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对全省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提出了要求。
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各在黔风电开发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