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观后感 我和电影有个故事:《南平红荔》观后感
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文艺作品是生活的教科书。”电影也是生活的教科书,通过电影的认识功能能给人以认识、给人以智慧,能培养人的想象与思考,作为观众的我们则像是一个聆听者,去感觉,去虚构地体会一些自己无法触及的情感,帮助我们认识生活的本质,了解人生的真谛。
很多优秀的电影作品都能让观众看后受益匪浅,《南平红荔》就是这样一部非常优秀的影视作品。《南平红荔》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作品,根据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詹红荔先进事迹改编而成,该片讲述了詹红荔法官倾心帮扶挽救失足少年的生动感人事迹。
这部影片有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首先是影片中的方超让我很震撼,方超因偷窃罪入狱,在出狱之后决心改过自新,但是当他打工的饭店顾客手机丢失时所有的人都怀疑他。他选择离开这个地方来摆脱偷窃着顶沉重的帽子。但是他的离开也为让他走出这样的阴影,最后选择了轻生结束自己的人生。
他站在16层的高楼上给詹红荔打电话说:“我只是想听听詹妈妈的声音,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很久都没有妈妈的关心了,直到遇见了您,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母爱。
詹妈妈,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我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这样的情节让人心情沉重,很多未成年人他们的思想不是很成熟,又缺乏正确的引导,所以做错了一些事。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我们社会应该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他们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当然这部影片带给我更多的感动,电影中的主人公詹红荔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同时,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她真正做到了以公平为念,勿忘慈悲。以平常之心坚持依法办案、秉公办事捍卫法律的尊严,也以超常之情让犯过罪的孩子有好的归宿,让更多罪犯止步于法庭之外。
虽然我并非一个法官,但通过观看《南平红荔》也有了很多的感悟,爱是人间最真挚的感情,如果我们每一个人能像詹红荔法官那样从心底热爱自己的工作,从心底爱他人、爱社会,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和谐,明天会更加美好。我在以后也会努力向她学习付出更多的爱,续写我和这个电影的故事。(宁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