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事迹介绍 201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事迹简介
4、詹红荔,1963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詹红荔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少年审判工作方针,彰显了新时代法官公正公信的形象。她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先后帮助多名新生少年和问题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
她立足岗位,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几年来走进社区、校区、厂区、监区开展法制宣传百余场次。通过一系列的青少年维权宣传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了延平区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她坚持能动司法,注重“情、理、法”有机结合,长期以来,为每一位审理过的失足少年建立个人档案,将其生日、犯罪原因、家庭状况、性格特征以及感化点等列在其中,以便于长期进行感化和教育。
在她的带领下延平法院少年庭分别被授予省、市、区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2015年2月被授予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詹红荔曾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