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自力现况 田自力主动辞职是负责任的体现
据新京报报道,湖南平江县在兴建大型火电厂过程中,遭遇本土官员及民众反对。自去年5月初至今的18个月内,项目经历了三任县委书记、两任县长;历经一次较大规模的签名反对活动及一次群体性游行事件。9月底,现年50岁的田自力主动辞去平江县委书记职务,未再担任其他职务,目前赋闲在家。在湖南,田自力是为数不多的以副厅级“高配”县委书记的官员;县委书记主动辞职,在国内亦属罕见。(新京报2014年11月24日)
从整个事件来可以看出,田自力的辞职明显是为群体性事件担责,但这种但责的方式是其主动为之。田自力敢于主动辞职,不失为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在时下中国,官员主动辞职的并不多见,每有官员辞职,便会成为新闻,引发热议。
相比较那些巨贪大蠹,相比较那些尸位素餐者,相比较那些出了事百般抵赖就是不愿负责的无赖官员,此次田自力主动承担责任而辞去县委书记官位的行为,着实让人心生敬意,他的选择值得点赞。倘若田自力以权谋私,心存私欲,纵然是不忍丢下县委书记这一“肥肉”。
根据《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都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作了明确规定,并且细化到“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诸种情形,但现实中负面事件发生后,却鲜见有关官员主动辞职。
“免职”、“辞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并且都是不再担任相关职务,但区别非常大,性质可能完全不同。前者是组织行为,后者是个人行为。“辞职”更能体现出问题后,官员主动积极认识自己错误,并以行动的改正自己错误。
纵观国外和国内不少地方,仍然有问题官员或有责任的官员,在犯错的情况下主动引咎辞职,以示愿意承担失职或法纪责任。官员主动辞职,在体现官员本人主动承认错误,敢于辞职以表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同时,满足社会公众对事件结果的期待。
也有利于政府树立“责任政府”、“问责官员”的良好形象,建立一支有中国传统美德“知廉耻、敢担责”的干部队伍,更能提高党使用干部、培养干部、管理干部的良好的科学水平。田自力无疑是为这一行为作出了良好的示范。(作者: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