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杰的女人 《廉政中国》月刊:《人生的败笔——王有杰受贿案警示录》2
李荣坤是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荆州中院认定,1996年6月至2001年2月,河南银基房地产公司身陷项目回迁纠纷,其董事长李荣坤因涉嫌诈骗被广东惠州警方追查。王有杰数次出面摆平后,收受李荣坤人民币90万元、港币10万元贿赂。
1996年初,通过樊迎朝的介绍,李荣坤认识了王有杰。其后,李多次请王有杰的妻子李凤英、儿子王锴到新疆等地观光旅游。1996年6月,李荣坤开发的银基商贸城项目,因为与拆迁户、商户的补偿安置没有协调好,部分拆迁户经常围攻施工项目。
李荣坤写了一个报告递给王有杰,并附上10万元现金,王在上面批示,“同意银基意见”,并要求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协助开发商处理纠纷。后来还有人围攻,王有杰就给公安局打电话,把几个为首的围攻者抓了起来。李荣坤又奉送10万元。
1998年,42户被拆迁商户与河南银基公司因回迁安置打起了官司。郑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银基公司败诉,李荣坤又写了报告给王有杰,王批示给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结果,银基公司二审胜诉。42户被拆迁户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诉,最高法院发回再审,而再审只作了小部分改判。
李荣坤涉嫌诈骗被广东警方立案侦查,广东警方前往郑州抓人,眼看李荣坤要被广东警方带走,王有杰打电话给郑州市公安局、河南省公安厅,硬是把李荣坤给“保下来了”。据广东警方介绍,当时李荣坤涉嫌诈骗500万元。
记者调查获悉,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来的董事长是樊迎朝,后来变更为李荣坤。2000年,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荣坤)向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9600万元,而担保方就是樊迎朝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广州罗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香港德奥投资有限公司)。由于借款到期未还,法院执行了樊迎朝两家公司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可见两人关系非同一般。
1999年王有杰出国考察,李荣坤从郑州飞往深圳,然后转道香港,在香港机场当着王有杰的面,将10万港币交给王的儿子王锴。
去年12月20日,在荆州中院开庭时,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出示了李荣坤的相关证词。巧合的是,早在2005年12月21日,也是在荆州中院的审判庭,公诉人也出示了李荣坤的证词,但那时证明的不是王有杰受贿,而是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受贿。
李荣坤为了广告位招商业务,请石发亮帮忙。1995年初,石发亮安排和授意自己分管的中原航空公司、河南公路港务局分别与李荣坤的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广告服务合同。1995年中秋节和1996年春节前,李荣坤两次安排弟弟送给石发亮共计60万元。
1998年夏天,李荣坤考虑到石发亮以前帮了不少忙,以后也需要继续请其帮忙,便将一张存有2万元的信用卡送给石发亮,后又向该信用卡存入5万元。1999年下半年,李荣坤想在光大银行郑州市纬二路支行贷款,银行提出要先存款,李便送给石发亮30万元,请他帮忙组织存款。
石发亮安排河南省交通厅财务处贷款2000万元并存入该银行,后该银行为李发放了1600万元贷款。2001年下半年,石发亮儿子要到英国读书,李荣坤两次送给石发亮8万美元。
2002年10月,河南省纪委对石发亮立案调查,因为石发亮和李荣坤同时检举了王有杰,涉及到了省部级干部,***将案件提级,然后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将石发亮案交给湖北省检察院查办。石发亮因坦白交代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从轻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