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的作用 怎么看待金州勇士队德拉蒙德格林在球队中所起的作用?
德雷蒙德-格林是这支勇士的完美填空者和黏合剂。 进攻端: (一) 高位挡拆最高效的发起者。 能顺下,弧顶有三。能相提并论的只有大卫-李一人(顺下 中投)。 (二) 适应性强,球队最好的进攻中转站。说到做锚,博古特也许与格林不相上下,但谈到泛用性,就比不下去了。
上个数据: 格林季后赛里的触球数总计1737次,排全联盟第3,他前面的只有库里和詹姆斯两人。场均触球数则是82.7次,排全联盟第9。排他前面的有沃尔、詹姆斯、利拉德、库里、罗斯这五个球队进攻发起者,克里斯-保罗和格里芬这一对儿,外加马克-加索尔这个全联盟最好的阵地战之锚。
(三) 很多优秀球队都会着力培养(至少)一名快攻中敢于碾压式上篮,或者说坦克式上篮(我一直习惯称它为“南蛮入侵”)的选手。
在强调提速的球队里,这一点尤为重要。一为起势,二为搏犯规,顺带着给裁判施压。 要做到这点,一要能运球,二得体格够厚实,三须足够坚决果敢。 马刺负责干这活儿的是卡哇伊-伦纳德,火箭有哈登,骑士是詹姆斯,雷霆则由维斯布鲁克本人一条龙搞定。
等等。 伊戈达拉在76人时便以此为招牌,勇士交易他时大概也有这般考虑。可惜来到勇士后,(总决赛前的)伊戈达拉快攻中决心严重不足,一直难以胜任这个角色。
怎么办? 克莱-汤普森和库里偏灵动,巴恩斯则更擅长在快攻中弱侧接球强起,于是格林便顶上了这个空缺。当然,比起前面提到的那些人来,格林凶狠有余,效率却欠不少。但他至少补了这个没人搞得定的漏。
(四) 块头甚至足以胜任小个阵容中的五号位。事实为证,不多说了。 (五) 足够强硬。 再上个数据: Contested rebounds(3.5英尺内有人争抢的篮板数量)排行榜是这样的: 格林前面只有钱德勒、霍华德、大洛佩兹和诺阿四人,与小乔丹和特里斯坦-汤普森这两个篮板痴汉平起平坐。
再看比例,Contested rebounds 篮板率是这样的: 防守端: 从一防到五,。
挡拆中能换防外线球员,延阻亦十分出色。两米零一的身材,顶防对方五号位时效果算得上出彩了。更重要的是,足够凶狠。在这支绅士做派十足的勇士队里,他的强硬和韧性,包括无处不在的擦边球动作,都是勇士夺冠路上,看似不起眼,却最不该忽视的助推器。
性格上: 勇士放弃大卫-李,而重用格林的源头,恐怕不是出于对战术打法和三分威胁之类冠冕堂皇的理由的考虑。(总决赛。大卫-李作为奇兵出现时,勇士依然打得有板有眼) 防守韧性固然重要。
但他在场上,时刻怀揣着愤怒,青面獠牙,与世界为敌的打球风格,才是让科尔毫不犹豫提他上位的决定性因素。 勇士的内部挖潜做得实在到位。 “鸟人安德森、辛里奇、马特-巴恩斯太过老迈;托尼-阿伦、帕金斯、雷吉-埃文斯、霍林斯功能有些单一;内内、亚当斯、贝弗利这些肯定是弄不来的……不如自己捏一个吧?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