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 奚晓明落马后 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亲任民法典编纂组组长契松节
在中纪委和最高检先后宣布开除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党籍,并对其立案侦查当天,由其担任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职位新人选也被公开。
澎湃新闻(从最高法获悉,9月29日上午,最高法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以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的身份出席会议。他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优势,加强统筹协调,以对党、对人民、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
沈德咏指出,民法典编纂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大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编纂民法典确定为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体现了党中央对民事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要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编纂民法典工作放在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中来认识、谋划和推动,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通过努力工作,完成好这项历史重任。
沈德咏还指出,民法典编纂涉及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所有制形式、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人身权利、婚姻家庭等根本性问题。这些问题既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度安排的重大法律问题,也是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合理分配的重大政治问题。
沈德咏强调,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充分体现我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社会情况,真实反映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的优秀法律文化。
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要认真参考借鉴国外民事立法优秀成果,努力使我国民法典成为世界民事立法新的里程碑。
事实上,民法典编纂工作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曾启动制定工作,但过程一波三折。
据中国法学会网站介绍,1954年、1962年和1979年,我国曾三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由于当时条件还不成熟,最终搁置。1998年,我国启动民法典第四次起草工作,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草案。由于民法典所涉内容繁杂,一次性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先制定物权法等单行法,待条件成熟再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第五次起草工作也因此提上日程。在今年 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工作报告中还表示,将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今年5月12日,最高法正式宣布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由时任最高法副院长的奚晓明担任。奚晓明当时还指出,编纂民法典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最高法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