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勇山东通信管理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山东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山东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山东省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山东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二、协调山东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山东省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山东省通信建设市场;指导山东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监督管理山东省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负责山东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山东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组织协调山东省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山东省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山东省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五、协调管理山东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山东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山东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山东省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山东省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负责实施网络强国和“宽带中国”战略,推动全光网城市建设,打造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电信普遍服务、民资开放工作,加强信息通信建设市场招标投标管理;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市场秩序、设备进网、服务质量、用户权益等监管政策,加强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承担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有关工作,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组织发展;组织开展电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协调管理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威胁治理、信息通报工作;组织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负责网络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