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维汉斗殴案主犯被判死刑
路透北京10月10日电---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2009年6月韶关旭日国际***(原旭日电子玩具厂)员工故意伤害案、聚众斗殴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肖建华被判处死刑。
官方媒体称,旭日玩具厂传出有两名女工遭维族工人强暴,遂引发了汉族与维族工人间的群殴事件。
据新华社报导,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还判处被告人许其琪无期徒刑,其馀九人判处五年至八年监禁。
报导称,在斗殴中,两名维族工人被打死,另外三人伤势严重。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25日23时许,在旭日国际***实习的女生黄某某在厂内准备回宿舍时,被一名新疆疏附县男员工追逐,从而引发疏附县员工与其他员工的争执、斗殴,报导称。
报导还表示,维族工人阿西木江・艾麦提、萨迪克江・喀则死亡,被告人肖建华、许其琪参与了对阿西木江・艾麦提等人的殴打,肖建华还用铁管进行威胁,阻止医护人员救治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