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启方讲话 徐启方同志在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分别参加了国务院、省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国务院决定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这既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了解市情市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组织做好这次人口普查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市的人口数量、结构及空间分布等准确信息,为我市决策和部署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发展教育、改革医药卫生体制、建立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调整经济结构、科学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及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开展人口普查是安康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包容性和流动性不断提高,进入我市经商、务工、就业人口越来越多,我市居民外出务工数量不断增加,人口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亟需通过这次人口普查,摸清我市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各方面的现状,准确把握人口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经济、产业、人口等方面政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信息。
第二,开展人口普查是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依据。目前,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教育、就业、收入、住房等问题。通过人口普查,可以全面掌握人口总量、结构、素质、生活、环境等基本信息,获取人均社会资源占有、就业、收入等方面的数据,这不仅可以为满足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重要的信息保障,还可以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提供系统翔实的资料。
第三,开展人口普查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基础工作。人口结构和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通过人口普查可以获取人口结构和空间分布等方面的准确信息,是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的基础性工作。
在经济社会结构调整中,推进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重要工作,这就需要摸清进城务工农民和流动人口的规模、构成和流向等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人口普查为契机,准确掌握人口状况,为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信息保障和支持。
这次人口普查具有一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一是普查人口数量多。我市这次人口普查不仅涉及户籍所在地的90 多万住户、300多万人,还涉及流入我市的各类型人口和流出的50多万劳务人员。
二是普查对象情况复杂。目前,普查对象在我市城乡之间、乡际之间流动迁移数量大、频率高,人口的居住地和户籍地分离现象十分普遍,一户多房、承租户与房主互不了解等情况大量存在,确定普查对象难度加大。
三是普查对象可能会存在不支持配合的现象。由于就业困难、竞争激烈、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在开展普查中,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等问题将会比较突出。
加之公民住户还有防范心理,要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登记信息难度很大。四是独立依法组织实施普查工作面临挑战。人均GDP、人均粮食产量、人均能源、人均绿地面积、劳动就业和失业人口状况等指标都已成为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一定要切实保障各级普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的收集、审定和报告的权利,保障普查数据如实汇总和上报,不能因为政绩的问题去干预数据的独立性。
各县区、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西部大开发、实现安康突破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上来,确保这次全市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明确普查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这次人口普查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一是查准人口总量。这是人口普查的首要目标。从以往的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来看,人口数量的漏报现象比较严重,初步登记数往往低于实际的人口数量。
人口数据要经得起人口发展规律和历史的检验,关键是普查的措施要扎实得力。要逐户访问、如实登记,务必做到查准查实,杜绝瞒报,同时也要防止虚报重报,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打牢人口信息基础。 二是查清人口结构。
要查清人口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城乡和区域分布等情况,为制定完善人口政策、提升人口素质、推进结构优化、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等奠定信息基础;查清社会就业、居住、养老等情况,为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提供信息支持。
三是查实人口迁移流动状况。随着工业化加速推进,人口迁移流动规模的加大、频率的增加,在同一时间点摸清人口的流动情况,难度很大。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查实流动人口总量与结构、流入与流出等状况,掌握农村居民在城市居住和务工的基本情况。
同时,根据省政府安排,这次还要调查在我市居住了一定时间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普查工作人员在调查时要注意方法,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普查。 四是搞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普查结果出来后,要抓紧进行资料开发,及时提供最新人口信息。市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努力构建统一的人口信息平台,实现人口信息共享,为市委、市政府提高宏观决策和管理水平夯实基础。
三、把握关键,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这次人口普查的核心要求。要达到这一要求,关键要把握好三点。 一要依法实施普查。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等法规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勇于抵制和揭发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对因某个人、某个地方、某个部门不遵守普查纪律,造成负面影响的,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迅速调查,依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处。
同时,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依法保护好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 二要坚持科学普查。
各级各部门要将质量控制贯穿到人口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统一的工作制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前期准备、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现场登记、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及资料开发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从方法制度上确保查准人口总量,查清人口自然构成、地域和城乡分布,查实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生活特征,掌握流动人口真实情况。
三要强化质量责任。在普查过程中,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数据质量放在普查工作的首要位置,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市、县、乡、村已逐级签订了《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各县区、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责任书的每一项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把搞准普查数据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每个单位和每一个普查人员,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四、加强领导,创造人口普查良好环境 现在离人口普查正式登记不到4个月时间,人口普查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各县区和各乡镇办事处是这次人口普查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是人口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
统计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和负责实施的职能作用,切实组织好这次普查工作;公安部门要扎实做好户口整顿工作,为人口普查提供准确和完整的户籍资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筹措工作经费,分级负担、足额核定、及时拨付、确保到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抓紧制定有利于开展普查登记的相关政策;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在9至10月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宣传活动。
各乡镇办事处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要搞好人员选调培训。统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人口普查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严把人员选调关,保证普查人员素质、数量符合普查工作任务要求。要抓紧选调和聘用一批懂业务、懂政策、熟悉人口普查工作流程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配备和充实一批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善于组织的统计调查干部,制定有利于发挥选调人员积极性的配套政策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普查队伍的业务培训,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尽快熟悉人口普查的工作流程,掌握入户调查的技巧,不折不扣地完成调查任务。
三要落实普查工作经费。此次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要按照市政府2010年第八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分级负责,积极筹措,解决好本级普查工作经费和"两员"报酬经费,满足普查工作需要,绝不能因经费落实不到位而影响人口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级普查机构也要加强经费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
四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普查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普查知识和相关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和抵触情绪,使普查对象依法自觉配合普查工作,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要严明普查工作纪律。要严明奖惩制度,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标准不高,没有达到质量控制标准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对不执行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对象编造虚假普查资料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市、县区考核办和督查室要把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府督办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