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13起违法占地案被曝光 9名责任人被调查
中新山西网12月1日电 清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绝不手软;对违法行为责任人要严厉查处;公布举报电话让全民参与严打行动……11月28日,太原市召开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再动员大会,全面整顿省城土地使用和建设秩序。
今年,国土资源部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了第八次卫星遥感照片执法检查,涉及太原市的六个城区,基本监测时段是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扣除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后违法用地33宗,这些案件国土部门都已下达行政处罚,部分已经到位,与第七次卫星遥感照片执法检查相比下降了32.7%,这是自2000年开展第一次卫星遥感照片执法检查以来,违法用地首次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
然而,在违法占地中,违法占用耕地数量仍居高不下。第八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显示,太原市新增违法用地38宗,面积3880.4亩,耕地2402.2亩。虽然违法用地宗数不多,但占地面积大,特别是占用耕地面积大。违法用地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是:尖草坪区、晋源区、万柏林区。
此外,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土地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共有土地违法196宗,面积5533亩,涉及耕地2488亩。六城区95宗,面积3565亩,涉及耕地1778亩,四县市101宗,1968亩,涉及耕地710亩。排在前三位是:清徐县、晋源区、万柏林区。
城中村是违法占地“重灾区”。据统计,太原市六城区、经济区城中村有在建项目的城中村52个,但只有亲贤、寇庄手续齐全。
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太原市委副***、***张兵生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全面整改违法用地行为和各种违法建设。
太原市各县(市、区)政府及监察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建管委等12个相关部门联合出击。从11月25日至30日,全面查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底数。从12月1日至20日,对清理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全部叫停,各职能部门对大要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追究、公开曝光;对顶风违法案件公开曝光、从重处理;对侵占耕地、基本农田违法建设项目责令自行纠正,1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从12月21日至25日,太原市政府组织对各(市、区)落实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建筑物拆除、没收和责任人追究情况。
当日,太原市政府还发出通告,将依法打击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行为。太原市政府要求,各类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用地,于12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接受处理。
继续违法建设的,依法从严查处。凡未经批准,擅自利用集体土地的违法建设,必须于通告发布之起10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所产生的买卖行为,购买或租赁规划、土地、建设及房管手续不全的房产、建筑物不受法律保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政府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的行为,举报电话:12345。
在此次专项启动之际,太原市政府对近两年来给予行政处罚拒不整改并移送公安机关的13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布。截至11月27日,在13起案件中,已刑拘9案9人、取保候审3案3人,2007年已判决1案1人。13起案件分别为:
1万柏林区红沟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5年6月30日,红沟村村委会与山西龙茂房地产开发***签订协议,在该村建造住宅区。2005年12月,该村村委会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非法占用土地195亩(包括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破坏土地数量较大,导致土地毁坏严重,无法耕种。
万柏林区法院作出判决:红沟村村委会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红沟村村委会主任钱明喜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2尖草坪区三给村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2006年4月,三给村村委会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将本村园地162.75亩转让给建宝恒钢铁交易中心,用于建设钢材交易市场。2007年3月,该村委会又非法将本村园地240亩转让给鑫佳源物流中心用于建设钢材市场。
经查,三给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岳进喜(太原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2008年11月27日,经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已将岳进喜刑事拘留。
3尖草坪区新店村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2007年7月,新店村村委会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将本村园地29.6亩转让给陕西广汇经贸***用于建设储煤场。经查,新店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张根生(尖草坪区人大代表)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2008年11月27日,经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已将张根生刑事拘留。
4尖草坪区杨家村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2007年9月,杨家村村委会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将本村林地22.5亩转让给刘清亮建电线杆厂。经查,杨家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刘万明(尖草坪区人大代表)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2008年11月27日,经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已将刘万明刑事拘留。
5尖草坪区向阳村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2007年7月,向阳村村委会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将本村耕地19.6亩转让给牛百发用于建仓库。经查,向阳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牛保贵(尖草坪区人大代表)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2008年11月27日,经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已将牛保贵刑事拘留。
6尖草坪区西铭村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2007年9月,西村村委会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本村林地44亩非法转让用于建设豪景生态园老年公寓。经查,该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段柄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现已将段柄成刑事拘留。
7晋源区南城角村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8年9月11日,晋源区南城角村非法占用126.8亩农用地,用于建设居民住宅。经查,南城角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郝跃宏(晋源区人大代表)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08年11月27日经晋源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已将郝跃宏刑事拘留。
8太原市星晟乳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8年6月13日,太原市星乳业***未经许可非法占用10.1亩农用地开发建设。经查,该公司法人代表阎反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08年11月27日已对其刑事拘留。
9万柏林区北寒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6年9月,北寒村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将本村集体菜地38.13亩转让给山西旭峰混凝土***用于建设混凝土搅拌站,导致该耕地无法播种。经查,北寒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姚全贵(万柏林区人大代表)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08年11月27日经万柏林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已将姚全贵刑事拘留。
10万柏林区西铭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6年11月,西铭村村委会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耕地100亩用于建设住宅小区,导致该耕地无法耕种。经查,西铭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张新喜(万柏林区人大代表)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08年11月27日经万柏林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已将张新喜刑事拘留。
11晋源区小站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7年3月、9月,小站村村委会两次非法占用10亩农用地用于修建居民住宅。经查,小站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汤润仙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现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12万柏林区窊流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3年,流村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107亩(其中耕地87亩,建设用地20亩),用于建设综合物流园区,造成耕地被毁。经查,流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孟三明(万柏林区人大代表)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08年11月27日经万柏林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孟三明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13太原市金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1年4月,太原市金桥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租赁小店区小店街办东桥村28亩耕地,用于建设训练场。目前,该校校长邢建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违法修建的训练场路面11月27日已开始拆除。
在各宗非法占地案件中,是谁主导了不法行为?11月28日,太原市对第八次卫星遥感照片拍摄涉及的9宗非法占地案件的责任人以及1宗已查处案件进行了通报。
此次公开查处的9宗非法占地案件的责任人分别是:尖草坪区向阳镇西村村委会主任黄国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09.3亩建傅山纪念馆。尖草坪区向阳镇向阳村村委会主任牛保贵,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19.6亩建库房。山西广汇能储煤场法人经理阴爱英,非法占用尖草坪区光社街办新店村集体土地29.
6亩建储煤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杨家村村委会主任刘万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22.5亩建电线杆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三给村村委会主任岳进喜,非法占用集体农用地240亩建设物流中心。
尖草坪区柴村街办三给村村委会主任岳进喜,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162.72亩建宝恒钢铁交易中心。万柏林区南社村村委会主任白四五与申纪兰房地产***经理曹太生,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17.
4亩建机械基地。晋源区义井街办吴家堡村村委会主任吴福保,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174.6亩(包括2.6亩耕地)建住宅。晋源区晋源街办南城角村村支部***张建红,非法占用集体用地49.4亩(其中耕地26.4亩)建住宅。对这9名责任人,已责成各县(市、区)立案调查。
此外,大会还通报了1宗已查处案件,该案件为万柏林区聂家山村村委会主任晁国梁,非法占用建设用地61.9亩建家具加工基地。2005年2月20日山西赤宏贸易***未经批准占用万柏林区聂家山村集体土地,进行家具加工基地建设,非法占用土地150.
8亩(耕地2.1亩、林地1.1亩、建设用地47亩、未利用地100.6亩)。2005年5月25日,晁国梁代表聂家山村村委会与山西赤宏贸易***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晁国梁作为万柏林区聂家山村村委会主任,在未办理任何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将本村集体土地出租给山西赤宏贸易***建家具加工基地,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109条规定,经2007年10月30日万柏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晁国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山西商报;记者 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