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浩物流 “宏浩物流”强扣客户货物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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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 贾飞.记者贺于周.实习生杨文军.肖先军报道:"10月19日,我委托物流公司从广州托运货物到南昌,到达目的地后却拒绝让我提货,理由竟然是我朋友拿错了货."10月29日,家住南昌市洪都中大道的金先生向本报投诉南昌市洪城大市场的宏浩物流公司.29日上午10时许,记者陪同金先生来到该公司,一杨姓负责人表示,金先生和其朋友李某都是他们公司的老客户.10月17日,李某来领货物时多拿了公司的一件货,至今没有归还.杨姓负责人称,金先生和李某是老乡,他们就是"一伙"的.扣住金

本报讯 贾飞、记者贺于周、实习生杨文军、肖先军报道:“10月19日,我委托物流公司从广州托运货物到南昌,到达目的地后却拒绝让我提货,理由竟然是我朋友拿错了货。”10月29日,家住南昌市洪都中大道的金先生向本报投诉南昌市洪城大市场的宏浩物流公司。

29日上午10时许,记者陪同金先生来到该公司,一杨姓负责人表示,金先生和其朋友李某都是他们公司的老客户。10月17日,李某来领货物时多拿了公司的一件货,至今没有归还。杨姓负责人称,金先生和李某是老乡,他们就是“一伙”的。扣住金先生的货物才能以此调回被李某多领走的货物。

西湖区消协的工作人员认为,即使南昌市宏浩物流公司有证据证明金先生的朋友李某多领了货物,也应当自行找到李某讨回货物,而不能采取扣留金先生货物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南昌市宏浩物流公司这样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消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