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华冤案 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朱小华因受贿案

2018-03-04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举报信惊动中央高层1999年7月初的一天,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收到了一封不同寻常的举报信.举报信称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朱小华在与香港富商刘希泳的经济交往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问题.几乎与此同时,中央一位高层领导也收到了一封与此内容相同的举报信.中央高层领导于7月6日及时批示中纪委彻底调查此案,依法处理.在中纪委对朱小华实行"两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对朱小华立案侦查期间,朱小华初步交代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举报信惊动中央高层

1999年7月初的一天,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收到了一封不同寻常的举报信。举报信称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朱小华在与香港富商刘希泳的经济交往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问题。几乎与此同时,中央一位高层领导也收到了一封与此内容相同的举报信。

中央高层领导于7月6日及时批示中纪委彻底调查此案,依法处理。在中纪委对朱小华实行“两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对朱小华立案侦查期间,朱小华初步交代了存在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随着调查的深入开展,朱小华单独或伙同其妻任佩珍共同收取近400万元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终于水落石出。

    接受港商贿金违规发放巨额贷款

1994年7月,时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职务的朱小华认识了港商刘希泳。不久,刘希泳提出打算在香港投资购买君怡酒店和增加流动资金,请求朱小华帮助解决域外外汇贷款。朱小华表示根据法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专项外汇不能直接贷给港商用户,建议刘找一家中资商业银行进行运作,而后由外管局把外汇存入该中资银行后再转贷给刘。

刘希泳便找到了香港嘉华银行的董事长金德琴(已被另案查处)帮忙。朱小华让刘希泳转告嘉华银行直接与外管局联系,使嘉华银行成为从外管局贷款的渠道,使这些悄无声息的非法交易,演变成表面似乎合理合法的正常业务往来。7月9日,外管局便调2亿美元存入嘉华银行。嘉华银行遂将此款贷给刘希泳的启逸公司。

此外,朱小华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于1997年1月至1999年5月,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执董会讨论批准,没有进行抵押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个人擅自决定给港商刘希泳及其家族公司贷款6次,共计港币7.7亿元、美元4000万元,总计折合港币10亿元之巨。截至2001年9月底,刘希泳累计欠款达9.2亿港元。

朱小华在数次违规借款给港商刘希泳的同时,大量收受刘奉送的巨额贿金。刘出资数次邀请朱赴港、澳及东南亚免费旅游。1997-1998年,朱小华赴美访问期间,刘希泳出资并陪朱两次赴赌城拉斯维加斯游玩。朱小华先后赴赌城两次,每次朱都用刘希泳提供的筹码进行赌博,并赢得大量美金。豪赌完毕,朱对所赢回的大量赌资都欣然悉数收到自己囊中。在拉斯维加斯朱还两次收受刘奉送的美金合计达5万元之多。

    收受港商股票违规参股经营

1996年7月,朱小华调往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6年11月,香港华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总经理杨国勋,为了提高华利资源公司的地位和名声,想利用光大集团公司这块金字招牌。朱小华虽然明知杨的动机仍欣然受聘为华利公司的顾问。1997年1月,杨国勋将公司顾问费10万港元以及该公司的10万股原始股票送给朱小华。当时原始股票价值已由每股0.8港元升至1.2港元。

1997年5月间,为筹集资金,增强公司实力,杨国勋给朱小华写信,要求光大集团对华利资源股票进行全面收购或者参股。

1997年7月3日,在朱小华的安排下,光大所属金融控股公司出资4650万港元购买了华利公司3000万股股票,从而使光大公司持有了华利公司9.6%的股份,华利公司股票的市值节节攀升。随后,杨国勋将华利公司36万股上市股票送给了朱小华,朱小华的妻子任佩珍将股票变现为108万港元。

杨国勋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接受侦查机关的调查时,他明确承认,奉送36万股股票的目的是让朱小华利用职权同意光大参股华利公司,并在以后让朱小华继续支持帮助华利公司。朱小华是在收受巨额好处费后,利用职权同意参股、提供信用证等为华利公司谋取利益的。

    收受港商巨额贿赂擅自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997年,朱小华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期间,先后多次指示光大集团为港商丘汉辉贷款提供担保。1998年初,丘汉辉为感谢朱小华给予的多次帮助,并为与朱小华继续处好关系、得到关照,以给朱小华在美国上大学的女儿提供读书费用为由,将300万港元现金送到朱小华妻子任佩珍手中。

1999年7月朱小华刚刚被中纪委、监察部采取“两规”措施后,早有防备的任佩珍闻风而动,于1999年8月携带赃款逃往美国。2000年11月任佩珍在美国自杀身亡。(摘自《法制与新闻》2003年第1期辛怀/文)